为促进风电持续健康发展,我国能源主管部门近日可谓是动作频频,半月之内连发两文,直指“三北”地区风电消纳顽疾。
继3月17日国家能源局下发《关于做好2016年度风电消纳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之后,时隔五日再度发布《2016年全国风电开发建设方案》(以下简称《方案》)。
此次《方案》不仅明确2016年我国风电开发建设总规模为3083万千瓦而且在政策引导上较以往文件再度加码。其中,包含新疆在内的六个弃风限电严重的省区面临新建项目“红牌警告”,勒令暂不安排新增项目建设规模。
“每年全国风电开发建设规模的制定通常都统筹考虑了此前各地区风电开发建设现状和市场消纳情况,因此,具有较好的执行落实基础。”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委会秘书长秦海岩表示,2015年风电行业出现了一波“抢装潮”,大大刺激了装机规模的扩大。而目前来看,2016年,我国风电新增装机容量将保持较快增长,这样可以避免产业的硬着陆,稳定发展预期,一步一个脚印地向2020年的目标迈进。
“三北”风电建设重回理性轨道
风电在经历了“十二五”的超高速发展之后,正进入新的调整期。“十二五”是中国风电迅速崛起的一段时期,由政府主导的大规模集中开发模式,将我国再次推向了世界风电装机之冠。资料显示,2015年我国新增风电并网装机容量达到3297万千瓦,较2014年水平大幅度提高,新增容量持续领跑全球。
正是这个时期,我国风机制造技术全面提升,国产化率不断提高,风电的全产业链日趋成熟。然而,当发展进入到一个新的历史阶段时,产业所面临的矛盾也越来越突出,其中最具困扰性的是弃风限电。
根据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我国弃风电量已经超过400亿千瓦时,其中新疆、甘肃、吉林等省(区)弃风率飙升至40%;在发电小时数上,2015年我国风电平均年利用小时数同比下降165个小时,剔除财政补贴因素,已有不少风电场处于盈亏平衡点以下。
所幸的是,面临行业发展失衡,我国能源主管部门将调整能源结构作为主攻方向,有扶有控,针对行业顽疾开出一剂剂良方佳药,确保行业健康持续发展。
鉴于我国“三北”地区长期存在的风电消纳难题,此次《方案》在明确2016年我国风电开发建设总规模为3083万千瓦同时,较以往文件再度加码,其中包含新疆在内的六个弃风限电较为严重的省区面临新建项目 “红牌警告”。
另外,《方案》明确指出在“十二五”时期已经安排的风电项目核准计划,在通知下发之日仍未完成项目核准工作的,一律予以废止。
在秦海岩看来,就目前的情况来看要保障我国风电在“十三五”期间实现健康可持续发展,首先必须解决好弃风限电问题。
解决弃风问题,落实规划政策,需要将《可再生能源法》规定的全额保障性收购可再生能源电力原则落到实处。
“此前国家能源局已经就《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向全社会征求意见。当前,亟需尽快正式出台该文件。依托该文件确立的‘法治原则’和‘谁受益谁补偿原则’来及时制止电力市场乱象,为风电企业止损。同时,通过划分‘保障性收购电量部分’和‘市场交易电量部分’,则可以发挥计划和市场双重机制的作用,从而构建起适应风电发展的竞争性市场。”秦海岩进一步表示,改变风电开发思路也尤为关键,中东部低风速地区将会是我国风电下一轮的开发重点。
中东部、南部分散式风电迎来新契机
记者梳理发现,从此次能源局下发《方案》发至各省区的风电建设指标来看,中东部项目占比提升,政策向无限电地区倾斜的趋势颇为明显。
事实上,从国家能源局2015年下发的 “十二五”第五批风电核准计划中,弃风率较为严重的地区如西北地区占比已由第一批的26.86%降至18.88%。相对应的是,在此背景下,记者留意到自去年一些南方省份通过核准的风电项目逐渐上升,最近诸如福建、安徽、云南等地均有风电项目核准、风机并网以及项目开工等消息传出。 值得关注的是,此次《方案》中项目分布主要集中在中东部和南部省份。其中,山东省、河南省均超过300万千瓦。
据电力科学研究院专家分析,与风资源蕴藏量相对丰富的“三北”地区来说,南方大部分地区风电利用小时数普遍较高。
这一点在今年2月国家能源局公布的《2015年风电产业发展情况统计》中便体现得淋漓尽致。
其中,很多中东部及南部省份诸如福建、江西、湖南、四川和广西等地的风电利用小时数都突破2000小时大关,甚至福建省利用小时数比全国平均水平高出930小时。
“中东部地区虽然风资源条件没有‘三北’地区的好,但随着低风速机组技术的进步,低风速地区的风资源已经有了很好的开发价值,开发效率也在不断提高。并且这些地区接近我国的经济发展中心,可以实现风电的就地消纳,弃风限电问题不明显。”秦海岩认为,未来中东部低风速地区将会是我国风电开发的一个重点,这种转变将会进一步优化我国的风电产业布局,为风电产业在“十三五”期间实现高速发展提供了新一轮契机。
海上风电有望全力提速
随着东中部以及南部地区风电开发挂挡提速,记者留意到近期我国海上风电也一直捷报频传。
去年年底,福建省发改委核准建设莆田南日岛海上风电场一期项目,总装机容量达40万千瓦,号称是目前国内获批建设的最大海上风电场项目。
时隔一个月,由中国广核集团自主开发建设的首个满足“双十”标准的风电场江苏如东150兆瓦海上风电场示范项目成功实现首批6台风机并网发电。
值得关注的是,该项目的建设和首批风机并网发电创造了我国乃至国外海上风电多个“第一”,标志着我国海上风电开发取得阶段性重大突破。
紧接着今年2月丹麦驻华大使馆能源与环境参赞晏辞以及马士基经纪特种船舶事业部亚洲区经理王侃等一行访问福州寻求中国海上风电合作伙伴。
种种迹象已经表明,我国海上风电发展正驶入发展快车道。
事实上,为了推动我国海上风电发展,国家能源局早在2014年底下发《国家能源局关于印发全国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方案(2014-2016)的通知》,列入方案的44个项目总容量为1053万千瓦,当时被业界称之为“海上盛宴”。
然而截至目前,我国海上风电产业虽然以1018兆瓦的累计装机容量跃居全球第四,但2015年仅新增装机容量361兆瓦,但与累计装机容量排名前三的英国 (5061兆瓦)、德国(3295兆瓦)、丹麦(1271兆瓦)依然相距甚远。
“当前,制约我国海上风电发展的因素,首先是海上风电建设牵扯到海域功能区划、航道、海缆、环保、甚至国防安全等一系列问题,需要多个部门认真审核把关,导致项目审批、建设进度缓慢。其次,海上风电标杆电价也不具有吸引力。”在秦海岩看来,目前海上风电电价为0.85元/千瓦时 (近海)与0.75元/千瓦时 (潮间带),实行范围为2017年(不含2017年)之前投运的项目。在现行的电价政策下,能盈利的海上风电项目很少,难以带动相关企业的投资热情。
“值得期待的是,2017年,全国海上风电电价有望进行调整,再加上国家能源主管部门对海上风电关注的不断升温、相关政策的不断完善以及技术进步所带来建设成本的下降等都将进一步刺激海上风电项目投资,我国海上风电在‘十三五’期间会得到较快发展。”业内相关专家如是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