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全资子公司酒汇风电增资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一、对外投资概述
1、对外投资的基本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 证监许可﹝2015﹞2870 号)核准,公司于 2016年 2 月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总额 1,809,999,541.00 元,扣除发行费用后的净额为 1,766,999,550.18 元。按照非公开发行 A 股股票方案关于募集资金的使用安排,其中 8.5 亿元募集资金用于瓜州安北第六风电场 A 区 200MW 项目和高台县 50MWp 光伏发电项目建设,上述募投项目由甘肃酒泉汇能风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酒汇风电”)全资子公司甘肃电投鼎新风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鼎新风电”)及甘肃高台汇能新能源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高台汇能”)具体实施,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和效果,公司董事会同意使用上述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酒汇风电增资 8.5 亿元,酒汇风电再将上述募集资金拨付鼎新风电、高台汇能使用,采用增资还是其他方式,由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公司及各子公司将与募集资金存放银行、保荐机构西南证券签署相关资金监管协议,保障上述资金用于募投项目。本次增资完成后,酒汇风电注册资本增加至 125,000.00 万元,公司仍持有酒汇风电 100%股权。
2、董事会审议投资议案的表决情况。2016 年 4 月 20 日,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以 7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募集资金对全资子公司酒汇风电增资的议案》,并授权公司管理层具体办理增资事宜,以及确定酒汇风电向鼎新风电、高台汇能拨付资金的具体方式。本次对子公司增资事宜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后生效,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或政
府有关部门批准。
3、本次投资事项不构成关联交易,也不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二、增资标的基本情况
1、出资方式: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酒汇风电增资的方式为货币出资,资金来
源为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
2、标的公司基本情况
酒汇风电为公司全资子公司,成立于 2009 年 07 月 13 日,注册地址:酒泉市瓜州县城北 18 公里处;经营范围:开发、建设并经营风力项目、风力发电机组的调试和检修,备品备件销售,有关技术咨询和培训(凭许可证有效期经营);法定代表人:张军文;现注册资本:40,000.00 万元。
截止 2015 年 12 月 31 日,酒汇风电资产总额 618,745.36 万元、负债总额584,441.47 万元、净资产 34,303.90 万元,2015 年度营业收入 55,480.42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761.44 万元;截止 2014 年 12 月 31 日,酒汇风电资产总额 578,255.01 万元、负债总额 542,860.43 万元、净资产 35,394.58 万元,2014年度营业收入 45,205.41 万元、归属于母公司的净利润-3,259.74 万元。
本次对酒汇风电增资 8.5 亿元,增资前后酒汇风电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增
资完成后,酒汇风电的注册资本将由 40,000.00 万元增加至 125,000.00 万元。
三、对外投资合同的主要内容
公司本次对酒汇风电增资是对全资子公司的投资,无需签订对外投资合同。
四、对外投资的目的、存在的风险和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对全资子公司酒汇风电增资 8.5 亿元,是为了保障非公开发行股票募集资金的合理合规使用,资金用于瓜州安北第六风电场 A 区 200MW 项目和高台县50MWp 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有利于满足项目建设中的资金需求,保证募集资金项目的顺利实施。本次增资不会产生新的风险,有利于提高公司经营效益。增资前后酒汇风电均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不会影响公司合并财务报表范围。
五、备查文件
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甘肃电投能源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16 年 4 月 21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