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读:一季度,全国风电新增并网容量533万千瓦。
我国弃风现状
为了调整能源结构,提高新能源使用比例,近年来我国风电投资热度居高不下。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15年,全国风电产业继续保持强劲增长势头,新增装机容量3297万千瓦,再创历史新高,累计并网装机容量达到1.29亿千瓦,占全部发电装机容量的8.6%。这一数值也占到全球风电装机容量的四分之一。
不过,在亮眼的装机数据背后,“弃风限电”依然是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据中国可再生能源行业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测算,2010年至2015年,我国弃风电量累计达到997亿千瓦时,平均弃风率长期高于10%。国家能源局统计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弃风电量高达339亿千瓦时,同比增加213亿千瓦时,平均弃风率15%,同比增加7个百分点,是风电发展以来弃风率最高的年份。弃风比较严重的甘肃、宁夏、黑龙江等省区,弃风率一度高达60%以上。
弃风带来的最直接后果就是经济损失。根据风能专委会发布的数据统计发现,从2010-2015年,我国因弃风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累计达538亿元。其中,仅2015年的弃风量就达339亿千瓦时,直接经济损失为183亿元。
所谓的弃风限电,是指在风机机组设备状态处于正常、风况也很好的情况下,由于当地电网接纳能力不足、风电和火电冲突等原因,导致风电场风机被迫暂停的现象。
高装机量的原因
2004年前后,新能源在我国还十分新鲜,但是在全球减排的趋势下,政府频繁释放利好政策。2005年2月28日,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06年1月1日起施行的《可再生能源法》,其中明确规定了要“优先采用”新能源发电,而正是“优先采用”这四个字,使得全国各地诞生了一个又一个大型风电基地。其中,近年来弃风电率相当高的甘肃省酒泉风电基地就是在这样的背景下诞生。
前不久央视题为“《甘肃千亿风电基地停摆:电网称责在能源局但后者不认》”的新闻报道播出后,“弃风限电”话题再度成为全社会关注的焦点。报道称,去年甘肃酒泉有接近四成的风力发电设备被限制使用,耗资上千亿元打造的全国首个大型风电示范基地,如今大量设备只能在戈壁上晒太阳。而且,尽管该基地第一期的风电还送不出去,第二期的工程却在继续建设。
事实上,关于甘肃的风电基地,早在2010年,国家电网就发出预警:如果没有外送的输电线路,“甘肃的清洁能源会严重过剩”。但地方政府不仅在国家能源局规划之外核准建设了三十五个风电场,而且为了留住投资,积极推动了酒泉风电基地的二期建设。该期规划了800万千瓦,先建设300万千瓦,然后待条件具备再规划另外500万千瓦。不过,在国家能源局的批复文件上,明确了规划建设的300万千瓦,要在西北电网消纳。这也是央视报道中,国家电网、地方政府和能源局谁来担责的争议来源。
据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称,酒泉风电基地最初的规划,包括输送线路和消纳市场,都是非常明确的,但在整个二期建设过程中没有规划建设任何与西北主电网的联结线。于是2014年底,酒泉风电基地二期第一批300万千瓦风电就在没有任何输电通道与消纳方案的基础上建成了,而且装机量还远不止规划的300万千瓦。截至到2014年底,酒泉地区的风电装机的1000多万千瓦,全靠国网最初规划的一条750千伏线路送出。
国家能源局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表示,“做好风电消纳,要确保配套电网设施与风电项目同步建成投产,避免因电力配套设施建设滞后导致的弃风限电。”不过,现在看来,该产业最大的悖论就在于,在各种利好政策的驱动下,配套电网等并不完善。而且,在新能源发展十年后的今天,“优先采用”这项规定事实上也并未真正落实。
酒泉风电基地在“弃风限电”问题上只是全国的一个缩影。而且,随着火电企业因经济放缓,电力需求下滑的原因,一些地方政府甚至开始要求风电企业用收益补偿火电企业。比如,新疆要求不参与直供电的新能源暂停发电,云南则要求风电拿出60%的收益补偿火电。这些规定让风电企业更受伤,一风电开发商人士表示,“我们在甘肃装机有84万千瓦,去年我们在甘肃亏损了将近1亿元,去年亏损1亿元是我们有5000多万千瓦时的交易电量,交易电量基本是0电价,今年可能比去年亏损还要严重”。
持续刷高的“弃风率”让“旧闻”屡变“新闻”,而其中的原因,各有个的说法,比较复杂。不过,不可否认的是,弃风限电问题已成为影响我国风电持续健康发展的主要矛盾,在国家层面引起重视。为了解决甘肃、内蒙古等地越来越严重的弃风限电问题,能源局和发改委密集出台了各种可加强风电消纳的政策。3月17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度风电消纳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其中提到:甘肃将作为能源局解决弃风限电问题的试点省份;蒙西电网区域作为落实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的试点地区;并要求内蒙古、东三省等省份做好风电清洁供暖方案的制定和实施;河北、吉林省要加快推进风电制氢的示范工作。同日,国家能源局于下发2016年全国风电开发建设方案,提出吉林、黑龙江、内蒙古、甘肃、宁夏、新疆(含兵团)等省(区)弃风限电情况,暂不安排新增项目建设规模,待弃风限电问题经试点得到有效缓解后再研究重启。3月28日,国家发改委对外公布《可再生能源发电全额保障性收购管理办法》,同样剑指弃风、弃光难题。该《办法》也被业界认为是第一个细化了“全额保障性收购”原则的办法,且首次提出保障性收购电量和市场交易电量的划分:通过计划方式优先安排一部分保障性发电量,超出保障性范围的发电量参与市场交易。4月11日,发改委下发《关于同意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方案的复函》,同意甘肃省、内蒙古自治区、吉林省开展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
火电在我国整个经济发展体系中,占据了很重要的地位。国家统计局在上月12日发布消息显示,1-2月份全国绝对发电量870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0.3%,其中,全国火电绝对发电量6786亿千瓦时,同比下降4.3%,占全国发电量77.98%。如此高比率意味着一旦火电企业效益下滑,就会牵涉很多行业。地方政府出于对火电的习惯性保护,以及短期利益的追求,新能源只能靠后站。不过,若上述这些管理办法能够落实,将大大缓解目前风电的困尴尬局面,实现全社会效益最大化。
根据最新发布的《能源发展战略行动计划(2014-2020年)》,到2020年,我国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其中力争风电装机达到2亿千瓦。尴尬的是,能源局26日发布最新数据显示,今年一季度,全国风电上网电量552亿千瓦时,同比增长21%;风电弃风电量192亿千瓦时,同比增加85亿千瓦时;平均弃风率26%,同比上升7个百分点。
数据还显示,一季度,全国风电新增并网容量533万千瓦。截至3月底,风电累计并网容量达到1.34亿千瓦,累计并网容量同比增长33%。一季度,风电平均利用小时数为422小时,同比下降61小时。
蓝图虽好,但如果只是为了完成该目标,这种只管生产不管市场,在没有建设规划、用电规划明确的前提下,再次盲目开发风电项目,只会使得产能过剩问题更严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