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能源就地消纳的“金昌模式”,解决了一部分新能源“窝电”的困境,实现了清洁能源在更大范围内的优化配置和高效利用。依托这一手段,2015年,国网甘肃省电力公司通过发电权置换和就地消纳合同,促进消纳合计电量20.25亿千瓦时。
“金昌模式”在2014年开始试点实施算是“吃螃蟹”,但事实证明这是个非常有益的尝试。2015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 关于改善电力运行调节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的指导意见》,鼓励清洁能源企业优先与电力大用户直接交易,并通过替代发电(发电权交易)、辅助服务等市场机制,促进清洁能源多发满发。2015年10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出台《关于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的意见》,鼓励甘肃、内蒙古地区大胆探索可再生能源就近消纳试点,为其他地区积累经验。这些政策的出台从国家层面肯定了这种方式的可行性和合法性。
新能源良性发展 需要体制机制创新
新能源消纳问题在全国普遍存在,甘肃不是个例。国家发展改革委能源研究所可再生能源发展中心主任王仲颖曾直言:“弃风弃光是体制机制问题。”“有买有卖”才能形成市场,要中东部经济发达省份接受新能源,亟需在全国范围内建立健全新能源的市场消纳机制。
从这个思路出发,专家们建议:一是引导产业向能源资源丰富的“三北”地区转移,实现新能源就地消纳;二是建设电网高速通道,完善新能源全国范围消纳硬件基础;三是尽早建立以调峰为主的新能源辅助服务机制,通过这个机制,火电因为调频调峰牺牲的发电效益可以得到补偿。
2015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多次发文,鼓励开展新能源就地消纳试点。同时,随着电力体制改革的深入推进,六个配套文件明确提出要建立优先发电制度,保障清洁能源发电、调节性电源发电优先上网。
因此,新能源出现严重的弃风弃光,既有当前经济减速换挡的阵痛性因素,也有深层次体制机制的制约,更多的是需要跳出传统的以火电为主的思维,建立适应新能源的电力系统新模型。
近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做好2016年度风电消纳工作有关要求的通知》,将甘肃作为解决弃风限电问题的试点省和打开新能源发展新格局的“窗口”。“十三五”是全面深化改革,推动能源生产消费革命,构建全球能源互联网,加快能源转型的重要时期,处于变革时代的新能源行业需要站在新的起点上,把握新机遇,实现新突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