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委报来《州发改委关于上报准东新能源基地昌吉州片区项目建设方案的请示》(昌州发改工[2016]294号)收悉。经认真研究,现将准东新能源基地昌吉州片区项目布局方案批复如下:
一、原则同意你委确定的准东新能源基地昌吉州片区项目布局方案,具体布局及单个项目拐点坐标详见附表和附图。
二、请及时将项目布局方案在当地政府网站或其他新闻媒体进行公开公示,便于开发企业提前进行资源评估和经济风险评估,待公示期结束后,再行组织开展后续竞争优选工作。对于5万千瓦、10万千瓦的单个风电项目,以及5万千瓦的单个光伏项目,要在企业自愿基础上或在招标竞争优选中,尽大限度按照“就近便利”的原则进行整合,实现资源的规模化开发利用。
三、请结合准东–华东±1100千伏特高压直流输电工程建设进度,抓紧制定准东新能源基地昌吉片区项目消纳方案,根据项目布局方案和具体开发建设条件,合理确定项目开发假设时序,报我委另行审定,以确保配套新能源项目建成后顺利送出消纳。
四、加强顶层设计,坚持高起点起步、高标准建设、高品质发展,统筹推进准东新能源项目建设与公用信息平台建设,做到基地园区化、项目规模化、运行高效化、信息平台公用化、多能互补一体化,产业园区景观化,真正把准东新能源基地打造成业界一流、国内领先的国家级新能源示范基地。
附件:
1、准东新能源基地昌吉州片区风电项目布局图(310万千瓦)
2、准东新能源基地昌吉州片区光伏项目布局图(200万千瓦)
3、准东新能源基地昌吉州片区单个风电项目坐标(310万千瓦)
4、准东新能源基地昌吉州片区单个光伏项目坐标(200万千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