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5月19日,中共中央、国务院联合印发了《国家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纲要》,其中明确提出:“开发氢能、燃料电池等新一代能源技术”。4月19日,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近日下发了《能源技术革命创新行动计划(2016-2030年)》,也将“氢能与燃料电池技术创新”作为15项重点任务之一。国家能源局原局长张国宝也多次呼吁,技术路线的判断和选择是否正确,关乎一个企业乃至一个行业的生死存亡。我国锂电池动力的纯电动车存在电池重量大、废电池回收难、续航里程短等致命弱点,日本开发燃料电池车的动向值得我们思考。
风、光、核制氢,为氢燃料电池提供潜在机遇
面对着国际上氢燃料电池汽车的蓬勃发展态势,同时也为了解决我国出现的弃风难题,建议我国积极开展氢能利用的研究探索。事实上,我国不仅仅面临着“弃风”难题,“弃光”、“弃核”的问题也开始凸显。在光电领域,国家能源局数据显示,2015年,我国西北部分地区出现了较为严重的弃光现象,新疆、甘肃的弃光率分别达到了26%和31%;2016年第一季度,我国弃光限电约19亿千瓦时,宁夏、甘肃、新疆的弃光率分别达到了20%、39%和52%。在核电领域,2015年我国核电平均利用小时数同比下降437小时,相当于少发125亿度电;2016年第一季度,我国福建省、辽宁省的核电机组平均利用率都比较低,由于电网无法消纳而出现减产限产现象。在电能过剩的背景下,利用放弃的风电、光电、核电制氢,为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发展提供了潜在的机遇。
一、加强顶层设计。建议国家制订氢能发展专项规划,协调整合国家能源局、工信部、科技部等有关部门的资金、政策等鼓励措施,支持氢气生产、储存、运输、使用的全产业链发展,推动氢燃料汽车核心技术、关键零部件的研发生产和应用推广,加强国际交流合作。
二、开展地方试点。目前,国内外氢能产业还处于发展的初步阶段,氢燃料电池汽车的大量普及还面临着氢气成本较高、加氢站数量较少、汽车造价偏高等瓶颈,是否会成为新能源汽车的主流技术路线尚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目前,我国如广东佛山(云浮)氢能源产业基地、江苏丹徒氢能源产业园已经开展了大量实践,建议国家梳理现有经验不足,选择若干地方城市开展试点示范,给予优惠政策支持氢能产业发展。
三、对接绿色金融。氢能产业的发展离不开大量资金的支持,绿色金融工具可以发挥重要的促进作用。建议一行三会研究制订支持氢燃料电池汽车行业的优惠政策,在绿色信贷贴息、绿色债券发行、产业基金设立、资本市场融资、交强险费率优惠等领域探索给予政策支持和资金扶持,研究探索氢气现货、期货交易,形成业界认可的价格信号,为开展氢能利用财政补贴提供基础。
四、保障水源供应。环保部数据显示,2014年,我国废水排放总量716.2亿吨,其中工业废水排放量205.3亿吨、城镇生活污水排放量510.3亿吨;全国拥有城镇污水处理厂6031座,全年共处理污水494.3亿吨。我国尤其是北方相对缺水地区,可以考虑使用污水处理达标后的中水作为电解制氢的原料,既能保障水源供应,同时还能化解不少地方存在的“中水回用”价格偏低运营亏本、老百姓接受度低推而不广等难题。
五、鼓励企业参与。氢能产业的发展除了政府机关、科研院所,还需要汽车、电力等行业的龙头企业积极参与,建议成立氢能和燃料电池行业协会,整合上下游产业链的资源信息,共同推动关键技术的创新突破。
总之,不少发达国家都将氢能和燃料电池作为未来发展重点,我国在氢能开发利用领域也具备了一定的基础,在制氢、储存氢等部分环节位居世界前列,但由于种种原因,整体上同日本、美国相比还有较大差距。在可再生能源弃电现象较为严峻的情况下,建议我国化被动为主动,探索利用过剩电能生产氢气,为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的发展创造有利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