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报一个完整的CDM通常要花费两年甚至更长的时间,有些企业在开工之前就已经将CDM收益算入其资金来源,现在如果没有这部分钱,这个项目可能就进行不下去了。”杨说。
CDM=中国能源机制?
虽然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的官员接受采访时,一再否认此事与哥本哈根气候峰会的联系,但是在距离如此近的时间里,将中国相当数量的风电项目进入复审阶段,EB此举引发诸多猜测。
在本次哥本哈根会议上,未来CDM体系如何改革也会成为会议的一个讨论重点。
事实上,作为一项2005年才开始实施的清洁能源互助机制,CDM在运作当中已经久为市场人士所诟病。
“审批速度太慢,特别在经过本国机构审定之后,还要经过一个第三方机构DOE(联合国指定的经营实体)。由于该机构人手较少,光在DOE就要等一年左右的时间”,杨智良说。
“步骤繁琐,而且EB的权力过于集中,在整个审批过程当中,游戏规则经常是说变就变,让人措手不及。”孙书勇说。
据统计,自从2005年该机制投入商业运行以来,作为全球最大的碳排放市场,中国共获得了全球清洁发展机制(CDM)碳信用额度的48%,价值超过10亿美元,这几乎占CDM过去5年发放的总信用额的一半。
“有外国的朋友跟我开玩笑说,真不知道CDM是清洁能源机制还是中国能源机制。”孙书勇说。
接近发改委应对气候变化司的人士也承认,中国现在的CDM比较多,自然比较惹眼。“在EB的委员当中,疑问较多的都是来自发展中国家的。”
钱的问题
对于CDM体制改革,虽然以资金+技术换取温室气体排放指标的思路不会变化,但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对于旧的CDM机制都不甚满意,只不过地方太不一样。
“最根本的争论还是发达国家怎么出钱,出多少钱以及给谁钱的问题。”联合国环境规划署Risoe研究中心(DTU)经济学家朱仙丽说。
“地域公平”是最近欧盟国家经常提到的一个原则。
朱仙丽表示,“一些环保NGO也提议,希望看到CDM能更多的在非洲国家落地生根,发展中国家当中经济比较发达的中国、印度还有巴西,可以通过自己的政府补贴发展节能项目,而不必占用过多的CDM资源。”
“欧洲政府开始关注本土的节能环保项目。因为按照规定,最终UNFCCC还是按照国家的实际排放量来计算下一承诺期的减排目标。所以,虽然短时间看,从发展中国家买排放量可能更省钱,但会影响以后的减排压力。”朱仙丽说。
厦门大学中国能源经济研究中心主任林伯强则认为,“对于发展中国家而言,如何加快CDM项目审批过程,增加项目规模以满足自愿做出的减排目标将是首要考虑。”
“可以预见,CDM机制的改革,除了技术要求之外,与减排目标一样,也将成为各国家之间另一个角力场。”朱仙丽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