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我国风力发电已经成为仅次于火电、水电的第三大电力来源,而这多半还得归功于陆上风电。虽然海上风电的未来发展前景广阔,但是与陆上风电相比,海上风电还处在初期发展阶段,还面临着成本、技术、运维等诸方面的难题,发展速度不尽人意。
基于此, 6月21日-23日“2016海上风电领袖峰会”在宁波召开。本次大会的召开,就是致力于分析探讨海上风电所面临的问题,为“十三五”的发展打好基础,让海上风电的发展在“十三五”期间取得实质性突破。大会上,行业权威人士对海上风电的看法虽然切入点不同,但是都表示对海上风电的未来充满信心。
秦海岩:2016年将是中国海上风电发展的“转折年”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6月22日在“2016海上风电领袖峰会”上表示,2016年将是中国海上风电发展的“转折年”,而本次会议也会在中国海上风电发展历史上留下一个里程碑。
秦秘书长提到,根据国家能源局的《风电十二五规划》显示,到2015年投运的海上风电为5GW,2020年30GW。而目前来看2015年累计实际装机数仅为1GW。“这说明海上风电发展还面临着很多的困难,也有很多的问题需要解决。”秦海岩表示。
秦海岩说,6月21日召开的2016海上风电领袖峰会闭门研讨会上,国家能源局、国家海洋局等相关领导,海上风电产业链上的企业,一起为海上风电下一步发展,做了一个充分的讨论,听取了很多经验和建议,大家一致认为,为什么我们今年召开这次海上风电的峰会,觉得2016年是中国海上风电转折之年,就像史司长昨天晚上说的,可能我们这个会,会在中国海上风电发展历史上留下一个里程碑。
张绍丽:重视海上风电发展 应加强顶层设计和规划
国家海洋局海域综合管理司海底管理处处长张绍丽在致辞中强调,海洋局对海上风电的发展高度重视,下放了相关预审权限,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应当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和规划,特别是充分考虑我们沿海不同地区海域资源的特点和开发利用现状。
张绍丽指出,海上风电是国家新型的、重要的可再生能源产业,发展海上风电对于促进优化能源布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具有重要的意义。从2009年经过国家海洋局审查,批准了中国第一个海上风电项目至今,经过国务院和地方政府批准的海上风电项目就有29个。
并且,国家海洋局和能源局先后在2010年和2011年连续两次联合印发了海上风电开发建设管理办法以及实施细则,规范了海上风电发展,并且以这两个文件为基础,确定了海上风电联合审查以及核准和审批的管理、海洋环境保护的相关工作的衔接机制。
张绍丽说,目前,所有海上风电项目,只要面积不超过700公顷,都是省一级负责,包括海洋环境影响报告的审查,切实落实了当前简政放权,优化服务的相关部署。审批权限进一步提高,促进了行业和地方经济的发展。
张绍丽指出,在下放审批权的同时,要高度关注海上风电对海域空间资源开发利用的影响,海上风电开发建设应当全面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和共享五大发展理念,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和规划,特别是充分考虑我们沿海不同地区海域资源的特点和开发利用现状。
史立山:十三五期间应保持海上风电上网电价不变
国家能源局可再生能源司副司长史立山表示,十三五期间,提高海上风电上网电价可能性不大,保持价格水平不变是合理的做法。
经过昨天与企业的交流,史立山了解到,海上风电的政策没有突出问题,上网电价很明确,企业唯一担心的就是电价会如何变化。他认为,十三五期间提高上网电价的可能性不大,相反,可能会讨论是否降低电价的问题。目前来看,十三五期间,保持电价水平不变是合理的做法,他已经与价格司相关领导沟通,努力协调,让电价在十三五期间不变,给大家更多信心。
史立山最后强调,海上风电不需要全面开花,不需要上规模,毕竟这其中的风险很大,经验积累和技术完善需要时间。十三五期间,海上风电是重要的能源发展领域,需要企业明确思路,找到症结,明确工作目标和措施,推动海上风电进入快速发展轨道,形成健康完善的产业体系,为未来发展打下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