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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东营市执行陆上风电和光伏发电标杆电价

2016-07-06 来源:东营网 浏览数:895

山东省东营市是用电大市,同时也是发电大市,在传统燃煤发电之外,目前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发展较快。7月5日,记者东营市物价局获悉,为合理引导新能源投资,促进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市陆上发电和光伏发电目前已开始执行全省标杆电价。

  山东省东营市是用电大市,同时也是发电大市,在传统燃煤发电之外,目前风力发电和光伏发电发展较快。7月5日,记者东营市物价局获悉,为合理引导新能源投资,促进陆上风电、光伏发电等新能源产业健康有序发展,我市陆上发电和光伏发电目前已开始执行全省标杆电价。其中,农村精准扶贫常用的“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
  据市物价局工作人员介绍,2016—2017年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上网标杆电价为每千瓦时0.6元(含税,下同)。2018年核准的为0.58元。项目两年核准期内未开工建设的,不执行该核准期对应的的标杆电价。2016年前核准,但于2017年底前仍未开工建设的,上网电价按0.6元执行。
  记者了解到,我市同样执行全省光伏发电上网标杆电价。2016年备案并纳入年度规模管理的光伏电站项目,上网标杆电价为每千瓦时0.98元。2016年以前备案并纳入年度规模,但于2016年6月30日前仍未全部投运的,上网电价按0.98元执行。
  其中,农村精准扶贫常用的“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电价补贴标准为每千瓦时0.42元。而“全额上网”模式的光伏发电量则由国家电网山东省电力公司按照我省光伏电站上网标杆电价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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