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湖南能源监管办会同湖南省能源局对大唐湖南分公司和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进行了监管约谈,共同落实煤电项目投资开发秩序闭环监管措施。
5月26日,国家能源局《2015年燃煤发电机组执行电力业务许可制度情况(新建电源项目投资开发秩序专项监管燃煤机组部分)专项监管报告》(国能资质〔2016〕155号),披露了株洲攸县煤电一体化项目存在投产前擅自变更项目投资方问题。湖南能源监管办按照国家能源局闭环监管和协同监管工作要求,与湖南省能源局积极磋商,研究闭环整改措施。约谈中,湖南能源监管办和湖南省能源局向有关企业通报了国家能源局监管报告中指出的问题,向大唐华银攸县能源有限公司下发了整改通知书,明确提出了限期重新申报核准文件重大事项变更、报告整改落实情况等监管要求。大唐湖南分公司有关负责人详细汇报了株洲攸县煤电一体化项目变更投资方时间和原因等情况,并表示虚心接受监督管理部门意见,如实向集团公司汇报,认真落实整改要求,并及时上报抄送整改报告和变更申请;同时汇报了企业自查中发现的怀化石煤项目和十里平坦风电项目存在的类似问题。
株洲攸县煤电一体化项目属“上大压小”煤电项目,同步建设2台63万千瓦超临界燃发电机组及年产30万吨煤矿。目前,项目已累计投资53.6亿元,机组主体工程已基本完工,将于今年年内全面投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