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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能9企业联名驳斥:被拒程序存严重问题

2009-12-15 来源:互联网 浏览数:1605

  针对10个风电CDM项目被联合国拒绝注册一事。昨日(12月14日)下午,这10个风电CDM项目的业主——来自华能、大唐、华电、国电(600795,股吧)、中电投、中广核、中节能、国华新能源投资和河北省建投的代表在北京联合签名发出声明,称此次审查集体未获通过是缘于EB(联合国执行理事会)对项目审查过程的不透明、审查标准混乱引起的。

  据介绍,该声明将会通过中国政府以及中国资源综合利用协会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等机构提交至哥本哈根气候大会。

  此事要追溯到10天前,在12月4日结束的联合国清洁发展机制审核理事会(CDMEB)第51次会议上,中国有10个风电CDM项目被联合国拒绝注册。

  声明指程序存在严重问题

  昨日下午,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副司长孙翠华表示,对于中国风电项目实施的被拒,作为政府感到非常遗憾。到场的业主也表示,对EB做出这样的决定感到极为震惊。

  声明中指出,EB要求项目业主和DOE(联合国指定经营实体)解释项目的上网电价问题,部分同一个地区和电网的风电项目,澄清回答的思路和基础数据都比较相似,但结果却是一个注册,一个被拒(例如编号2450项目和编号1815项目,编号1825项目和编号2216项目)。那么,EB对项目判断的标准是什么?

  声明显示,部分项目被拒绝的程序存在严重问题,按照EB复审程序规定,复审的问题原则上应该是之前复审请求阶段提出的问题,但这次被拒绝的项目中部分项目当初要求重新审查的时候没有被要求澄清电价及所谓的E-政策问题,这非常不符合EB复审的程序和规定。

  解释电价问题并未被采用

  据了解,这么大批的风电项目被拒尚属首次,但近段时间以来,风电CDM项目被拒已成常态。

  在发往哥本哈根的声明中指出,尽管EB提出的中国风电电价政策层面的问题超出了CDM基于项目规则的范围,中国政府本着高度负责的精神,以及和EB认真沟通问题的诚意,多次向EB解释中国风电价格政策及折损系数标准。中国—丹麦风能发展项目办公室与中国可再生能源专业委员会共同编辑完成了《中国风电及电价发展研究报告》,并在51次会议之前两周提交给EB,回应了相关质疑,并详尽解读了中国风电电价的形成机制,但是,这份第三方出具的报告没有得到EB的回应,大量数据和客观情况也没有被EB采用。

  在被拒的10个风电CDM项目中,有两个由瑞典碳资产公司购买。瑞典碳资产公司中国区总裁比翁(音)表示,对我来说很难解释被拒的10个风电项目的原因。EB是看到中国在风电测试阶段用了很高的电价,当风电成熟以后电价降低了,因此认为中国在人为地调低电价从而使项目具有额外性以获得更多的CDM资金。

  “我们对EB程序的不透明感到吃惊。”比翁表示,他们有两个华电的项目被拒了,其中一个项目在EB的48次会议以及后续的会议上并未被询问E+和E-的问题,而且他们在项目PDD中已经使用了最高电价,后仍被E+和E-为理由遭到拒绝。
  申请重审10个被拒项目

  国家发改委气候司副司长孙翠华在接受采访时表示,知道CDM规则的人都清楚,CDM的额外性不是主观意向判断的,它是按照PDD的文件严格论证而得出来的,这个项目能不能上全靠PDD文件的论证和核查的情况,如果PDD的论证和核定的情况是符合规则的,那么就应该通过。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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