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修订)》(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1号)的规定及国际规则的要求,经审核,现就河北承德围场御道口如意河风电场等9个项目变更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参与方的申请批复如下:
鉴于河北承德围场御道口如意河风电场等9个项目(详见附件)符合《清洁发展机制项目运行管理办法(修订)》规定的许可条件和我国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战略目标,满足《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下《京都议定书》清洁发展机制执行理事会的要求,因此同意变更清洁发展机制项目参与方。具体项目批复内容见附件。
附件:清洁发展机制项目清单
项目名称
河北承德围场御道口如意河风电场
福建松溪县松源一级和二级打捆小水电项目
福建政和县范屯洋小水电项目
福建政和县龙潭溪一级、二级和三级打捆小水电项目
天润富蕴风电场49.5 兆瓦风电项目
哈密东南部风区200 万千瓦风电项目烟墩第二风电场项目
天润夏县泗交镇49.5 兆瓦风力发电项目
天润哈密十三间房风电场三期49.5 兆瓦风电项目
天润布尔津风电场二期49.5 兆瓦风电项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