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政策法规不断完善。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设立可再生能源专项资金,出台了促进光伏发展等财政补贴政策。强化改革创新,进一步完善网上并联审批,向市县下放一批审批权限。相继出台《浙江省可再生能源开发利用促进条例》和《浙江省电网设施建设保护和供用电秩序维护条例》。
浙江省“十二五”电力发展情况见表1。
表1 浙江省“十二五”电力发展情况
(二)存在问题
电力供应富余与需求减速矛盾加剧。受电力供应量持续增长、外购电规模不断扩大与省内电力消费增速放缓的双重挤压,电力供需矛盾转化为调峰矛盾和省内煤电机组发电利用小时数持续下降。
特高压和多元源荷接入对电网供电安全带来重大挑战。大规模特高压交直流进入浙江,可再生能源、分布式电源和电动汽车等多元电源和负荷的接入,逐步加大了电网运行控制难度和安全稳定运行风险,对电网的安全性、适应性、经济性和资源配置能力等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
资源环境约束问题进一步突出。环境、土地、水资源等要素制约更加突出,环保、节能的要求日趋严格,尤其是煤炭减量替代等政策对煤电发展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电力发展面临环境承载能力不足的重大挑战。
制约电力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仍然存在。电力体制市场化改革正待起步,反映资源稀缺性的电力价格形成机制尚未完全建立,促进抽水蓄能和可再生能源发展相关的配套政策仍需要进一步强化。
二、面临形势
(一)发展机遇
“十三五”时期,浙江省电力发展进入电力消费增长减速换挡、电力供需形势持续宽松、电力结构优化步伐加快、电力发展动力开始转换的新常态。
电力供需形势从紧缺转向宽裕,为浙江电力发展从扩张保供转到提质增效,统筹电源、电网、用户、储能协调发展,统筹集中式和分布式发展,提升电力系统整体利用效率提供了重要机遇。
创建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为浙江省电力发展从粗放发展转向绿色低碳,统筹非化石能源和传统化石能源清洁化发展,以更清洁、高效、可持续性发展的方式满足安全供应提供了重要机遇。
国家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特别是实施“中国制造2025”、“互联网+”行动计划,积极推进多种技术广泛渗透融合的能源技术革命,为浙江省加快电力行业转型升级,实现电力智慧互联提供了重要机遇。国家实施“一带一路”战略,为浙江省开启电力技术、装备、工程走出去提供了重要机遇。
国家深化电力体制改革,为浙江省全面放开电力领域的竞争性环节价格,加快推进电价改革、电力交易体制改革、发用电计划改革、售电侧改革等提供了重要机遇。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化解煤电过剩产能,提高电力增量中非化石能源发电的比重,加强调峰电源建设和配电网的改造升级等提供了重要机遇。
(二)需求预测
1.预测依据
根据《浙江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提出的“十三五”时期我省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速为7%以上,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53%以上,常住人口规模为5630万人等指标,国家提出的2020年浙江省能源强度在2015年的基础上下降15%等要求,采用产值单耗法、弹性系数法、人均用电量法、时间序列法、负荷利用小时数法和用户报装法等多种方法对电力电量进行测算。
2.预测结果
2020 年,全省最高负荷、用电量分别为7300~8400 万千瓦、3920~4530
亿千瓦时,“十三五”期间年均增长分别为3.0%~6.0%、2.0%~5.0%。推荐方案详见图3。
(三)供需平衡
到2020年,全省电力最高负荷为8030万千瓦左右,负荷备用率为12%时,省内机组供电能力5850万千瓦左右,华东统调机组分得电力1000万千瓦左右,区外电力2240 万千瓦左右,全省电力基本平衡。若区外来电购电量占全社会用电量比重不高于20%,煤电利用小时数为4440小时,全省电量基本平衡;若区外来电按原有计划供应,煤电利用小时数为4000小时,全省电量基本平衡。浙江省“十三五”电力电量平衡情况见表2。
三、总体思路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以“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为统领,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以“八八战略”为总纲,全面落实“四个革命、一个合作”的能源发展战略思想,紧紧围绕国家清洁能源示范省建设,以“调结构、保安全、促协调、惠民生”为核心,加快推进电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大力发展非化石能源,着力提高电能利用效率,有效促进电力工业节能减排,着力推进电力体制改革,逐步建成有效竞争的电力市场体系,着力推进科技进步,不断壮大电力装备业及关联产业,构筑绿色低碳、安全高效、智慧经济的现代电力体系,为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奠定坚实的电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