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分公司通过积极和政府相关部门进行沟通,多次到现场进行实地勘查以及及时补充资料并完成逐级上报,最终取得批复,为项目顺利开工建设提供了有力支持。以下为批复详情:
关于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铜川西草沟风电场工程临时使用林地的批复
索引号:01600069-7-06_B/2016-0901002 公开目录:陕林 字 发布日期:2016年08月29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办公室、资源处文 号:陕林资字﹝2016﹞172号
铜川市林业局:
你局《关于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铜川西草沟风电场工程临时占用林地的请示》(铜林字〔2016〕31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同意铜川西草沟风电场工程建设项目临时占用宜君县3乡镇9个行政村、哭泉林场和棋盘林场林地12.8567公顷。其中:集体林地2.2009公顷(防护林地0.6106公顷,用材林1.0673公顷,经济林地0.5230公顷),国有林地10.6558公顷(防护林地7.4624公顷,用材林地1.6325公顷,宜林地1.5609公顷)。(使用期限从发文之日起贰年)。
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国华能源投资有限公司不得在临时占用的林地上修筑永久性建筑物,占用期满后,须恢复所占林地的林业生产条件。
三、你局要督促宜君县林业局严格监管,按照批准的地点、面积、用途施工,严禁改变地点、用途或扩大面积。到期收回林地,并恢复林业生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