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强做大装备制造业的战略部署,提高我国装备制造业自主创新水平,满足国民经济和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对装备产品的需求,近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科技部和国资委联合发布《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指导目录》(以下简称《目录》)。《目录》包括清洁高效发电设备、大型石油/石化装备、关键基础零部件及大型铸锻件在内的18个重点领域、240项装备产品。
入选目录的装备产品均是当前国家重点建设工程和企业技术改造所急需、以及与国家发展战略安全息息相关的重大技术装备,这些产品大部分已具有一定的技术基础、2-3年内具备实现产业化的条件。《目录》内容详实,不仅反映了产品的主要性能指标、技术要求和需突破的关键技术,同时还就当前的国内外市场情况进行了需求分析。目录的发布将对企业提升自主创新水平、调整产品结构起到积极的指导作用;同时,目录还将为各级政府及金融机构、基金组织运用各种经济、行政和法规手段支持装备制造业的发展提供参考。为尽快推进装备制造业自主创新,《目录》在支持产品研发、落实政府采购制度和加快市场应用推广等方面提出了多项配套政策措施。
此次由政府4个部门集中优势资源、联手力促装备制造业自主创新,在装备工业发展史上尚属首次,不仅体现了国家实施自主创新战略的一贯主张,同时也说明,在装备制造业积极应对金融危机的关键时期,自主创新再次被提到了一个至关重要的位置。
2009年12月25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科学技术部、财政部、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等四部门印发《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指导目录》的通知。全文如下:
工业和信息化部 科学技术部 财政部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指导录》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及新疆建设兵团工业和信息化、财政、科技、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国务院各有关部委,有关中央企业(集团):
为了贯彻国务院关于做强做大装备制造业的战略部署,根据《国务院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意见》(国发[2009]13号文)的要求,我们制定了《重大技术装备自主创新指导目录(2009)》(以下简称《目录》)。《目录》共列出18个领域、240项装备产品。凡列入本《目录》的产品,可优先列入政府有关科技及产品开发计划,优先给予产业化融资支持,享受国家关于鼓励使用首台(套)政策;产品开发成功后,经认定为国家自主创新产品的,优先纳入《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享受政府采购政策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