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1月11日,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牟平区人民政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山东分公司、山东国瑞新能源有限公司本着“优势互补、相互支持、合作共赢”的原则,在牟平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签署了《牟平区海上风电项目框架协议书》,就投资开发牟平区所属海域海上风电场及陆上风电达成了战略合作。
2016年11月11日,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有限公司、牟平区人民政府、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山东分公司、山东国瑞新能源有限公司本着“优势互补、相互支持、合作共赢”的原则,在牟平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签署了《牟平区海上风电项目框架协议书》,就投资开发牟平区所属海域海上风电场及陆上风电达成了战略合作。上海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张科,上海电气风电集团总裁金孝龙、副总裁李海平、风资源开发部及销售部相关人员,国家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及山东分公司领导,山东国瑞能源集团有限公司领导,牟平区政府领导总计20余人出席了本次签约仪式,共同见证四方合作的确立。
牟平区隶属于山东省烟台市,境内拥有56公里的海岸线,具有丰富的陆地和海上风能资源。《牟平区海上风电项目框架协议书》的签署明确了牟平政府将与上海电气共同设立风机销售公司,拓展了上海电气产品在山东的市场,也为四方今后的合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四方将以牟平区海上风资源开发为起点,进一步拓展烟台市乃至山东省的海上风电项目、陆上风电项目开发及设备供应领域的合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