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南部2017年建设方案:
太原市、阳泉市、晋中市、吕梁市、长治市、晋城市、临汾市、运城市发展改革委:
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进一步完善风电年度开发方案管理工作的通知》(国能新能〔2015〕163号)要求,我委会同省住建厅、省国土厅、省环保厅、山西能监办、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各市发改委及北京计鹏信息咨询有限公司、山西省电力勘测设计院和相关专家共同研究,编制上报了山西省2017年度中南部地区风电开发建设方案。按照国家能源局《关于发布2017年度风电投资监测预警结果的通知》(国能新能〔2017〕52号)精神,现予下达2017年山西省中南部地区风电开发建设方案,计划总规模为256万千瓦(详见附表)。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为按国家及省要求保证项目按时核准,及时投产,我委将对风电开发建设方案实行项目滚动管理。列入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须在2017年11月30日前提交项目核准前置手续,未能按照要求提交的,我委将从开发备选计划中具备条件的项目进行调剂。2017年我省风电预警结果为绿色,为避免出现新的限电情况,请各市把握好风电项目建设的节奏。对本年度核准完成率低于80%的市,在本年度开发方案的基础上相应核减下一年度新建项目规模。
二、请国土、环保、住房城乡建设等有关部门按照相关政策规定,加快对附表中所有项目土地预审、环评批复、规划选址等手续的办理,支持和推动我省风电产业健康可持续发展。
三、请国家能源局山西能源监管办公室严格按照国家能源局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情况,制定落实我省全额保障性收购制度的实施细则,加强对可再生能源发电保障性收购以及补偿执行情况的监管和考核工作。
四、列入2017年中南部风电开发建设计划方案的项目,需在2018年底建成投产。各风电企业要及时向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报送接入系统方案,电网公司根据风电项目的建设进度协调落实配套电网送出工程建设工作,确保风电项目建设与配套电网同步投产和运行。为提高风电利用小时数,降低弃风率,请国网山西省电力公司分析2017年计划方案中项目并网后的运行情况,认真搞好风电全省域内的调度,保证风电开发建设在国家规定的绿色预警区域,为我省把握好下一年度风电项目建设节奏、科学合理确定年度建设规模提供依据。
五、各市发改委要加大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督促项目单位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的主体责任,完善开工前相关审批程序,确保安全生产。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相关市和企业,核减下一年度风电开发建设规模。
附件:山西省2017年中南部风电项目开发方案汇总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