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人民政府近日印发《甘肃省新能源消纳实施方案》。方案指出,力争2017年弃风、弃光率较2016年下降10个百分点以上。2017年,安排新能源保障性发电量133亿千瓦时,并逐年度增加。利用新能源弃风弃光电量开展电锅炉集中供暖试点工作,总结推广通过“大用户直购电+峰谷电”等方式支持新能源清洁供暖工程。以下为通知及方案原文: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甘肃省新能源消纳实施方案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7〕72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兰州新区管委会,省政府有关部门,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省属有关企业:
《甘肃省新能源消纳实施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7年4月26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