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风电业务回顾与主要财务指标
1. 风电业务回顾
(1 风电场运营容量增加,发电量增长
报告期内,因本集团控股风电场运营容量增加,控股风电场实现发电量34.30亿千瓦时,同比增长47.91%;本集团控股风电场可利用小时数为1,230小时,较上年度同期降低46小时,高于全国平均可利用小时数246小时,且高于河北省平均可利用小时数85小时;平均风电机组可利用率 97.94%,较上年同期提高0.63个百分点。
(2 项目基建工作稳步推进
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在建项目建设容量总计651.6兆瓦,其中陆上风电项目351.6兆瓦,海上风电项目300兆瓦。丰宁森吉图二期风电场全部併网,其他项目均按计划进度施工。
报告期内,本集团进一步规范了工程管理流程,全面检查了基建项目的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的控制情况,保障项目按照计划推进各项建设工作。
(3 积极扩充风资源储备
报告期内,本集团新增核淮容量49.5兆瓦,累计风电核淮未开工容量1,960兆瓦。
2017年上半年,本集团新增核淮计划(含备选)容量697兆瓦。截至报告期末,本集团累计取得国家核淮计划容量已达5,948.8兆瓦,分布于全国12个省份。
报告期内,本集团新增风电协议容量3,800兆瓦,本集团风资源协议总容量达到28,372.5兆瓦,分布于全国20个省份。
2. 风电业务主要财务指标(含光伏)
(1 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风电业务实现销售收入人民币14.96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0.7%,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售电量较上年同期上升。售电量上升的主要原因是新风电场投运,导致发电量增加。
(2 经营费用
报告期内,本集团风电业务的经营费用(包括销售成本、销售及分销成本、行政开支以及其他开支)为人民币5.69亿元,比上年同期增长42.3%,主要原因是报告期内随著新风电场投运,经营费用相应增长。
(3 营运利润
报告期内,本集团风电业务运营利润为人民币9.70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57.5%,主要原因是售电量增加;风电业务毛利率为66.0%,比上年同期64.2%增加1.8个百分点,主要原因是上半年风资源较好,售电量增加导致毛利率增加。
三、经营业绩讨论及分析
(一)概览
报告期内,本集团实现淨利润人民币7.1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0.1%,其中,归属于本公司权益持有人的利润为人民币6.01亿元,比上年同期增加70.3%,主要原因为本集团运营利润增加。
(二)收入
报告期内,本集团的收入约为人民币32.21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3.4%,主要原因为风电板块和天然气板块收入同比增加。其中:
1. 风电及光伏业务收入约为人民币14.96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0.7%,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售电量增加。 2. 天然气业务收入约为人民币17.25亿元,较上年同期增加55.8%,主要原因为报告期内售气量增加。
四、 2017年下半年工作展望
2017年下半年,本集团将进一步解放思想,抢抓战略发展机遇,全力以赴推进各项工作助推业务发展,将持续推进如下工作:
1.深度探索合作机制,继续在中东部地区抢佔优质风电资源,对于已佔领的资源认真做好前期工作,力争早日取得项目核淮。
2借助京津冀协同发展、「煤改气」政策落地、雄安新区建设等发展机遇,强化现有市场的挖掘深度,著力谋划燃气市场佈局。
3. 紧抓工程建设项目综合管控,优化项目建设管理,紧盯重点建设项目进展,力促个重点工程按期投产,实现早投产早收益。
4. 密切跟踪国家货币政策,做好资金整体安排,持续创新筹融资模式,细化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资金沉淀,降低资金成本。
5. 继续优化、完善制度管理体系建设,优化人才梯队建设,强化职能管理的支援意识,借助信息化手段,持续提升企业管治水准。
6. 进一步提高公司安全精细化管理水准,利用夏季用气低谷期和小风季的季节性特点,开展设备定期检查与维护,贯彻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充分做好冬季用气高峰期和大风季的生产准备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