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征地补偿单价和税费标准
1、永久占地1耕地
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确定,首先确定项目所在地的统一年产值,然后按照统一年产值的n倍计算耕地补偿补助费(耕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2青苗补助费
按耕地统一年产值的一倍计算。
3林地
根据《山西省征用、占用林地补偿费收取和森林植被恢复费使用暂行办法》,林地补偿标准包括林地补偿费、林木补偿费、安置补助费、林地植被恢复费。
林地补偿费:按照人工/天然成林林地,人工/天然未成林林地,经济林林地,防护林林地,苗圃地等地上种植物的不同而有所不同,费用在5~20元/m2之间不等。
林木补偿费:按照林木市场价格的倍数进行补偿,首先需要分辨林木种类,例如用材林,防护林,灌木林,苗圃地苗木等,然后按照相应标准进行赔偿。
安置补助费:按照林地性质赔偿,例如集体林地、国有林地等,一般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n倍进行补偿。
林地植被恢复费:计入独立费用。参考文件《关于印发〈山西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晋财综[2002]155号)
4天然草地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中有说明:天然牧草地、人工牧草地在公布的补偿总倍数基础上减少4倍执行。
2、临时占地1耕地
依然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全省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晋政发【2013】22号文件)确定,项目所在地的统一年产值均为1102元/亩,项目建设期为一年,所以按照统一年产值的1倍计算耕地补偿补助费。
2青苗补助费
按耕地统一年产值的一倍计算。
3林地
临时征用、占用林地的,按林地补偿费的50%缴纳,需伐除树木的,还应缴纳林木补偿费和森林植被恢复费。即跟永久用地相比,林地补偿费征收50%,林木补偿费和林地植被恢复费征收100%,安置补助费不征收。
4天然草地
根据建设期,按耕地统一年产值的一倍计算。
5临时用地复垦工程费
根据《忻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耕地开垦费征收标准及有关事项的通知》(忻政办发〔2015〕132号),耕地开垦费根据项目类别以及项目区域有所区别,本项目按1.4万元/亩(0.1163万元/亩×12)征收。
3、独立费用独立费用包括项目建设管理费、设计配合费,耕地占用税、森林植被恢复费等有关税费。
1项目建设管理费、设计配合费
参考《水电工程建设征地移民安置补偿费用概(估)算编制规范》(DLT5382-2007)计列。
2耕地占用税
根据《山西省耕地占用税实施办法山西省人民政府令第229号》文件,耕地占用税税额为12~30元/m2。
3耕地占补平衡开垦费
建设占用多少耕地,各地人民政府就应补充划入多少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占用单位要负责开垦与所占用耕地的数量和质量相当的耕地,没有条件开垦的,应依法缴纳耕地开垦费,专款用于开垦新的耕地。目前小编尚未找到山西省耕地占补平衡费的征收标准,但是如果项目涉及到占用耕地,这部分费用是必然要征收的,具体水平根据地区有所不同。
4森林植被恢复费
参考文件《关于印发〈山西省森林植被恢复费征收使用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晋财综[2002]155号)
5草原植被恢复费
山西省草原植被恢复费的标准为3350元~3825元每亩,项目是否征收以及具体费用可询山西省物价局。
4、基本预备费本阶段按照占用土地补偿费用及独立费用之和的8%计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