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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的通知

2017-11-18 来源: 国家发展改革委 国家能源局 浏览数:851

  附件
  
  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方案编制参考大纲
  
  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试点方案应满足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要求,充分收集资源、装机、负荷、电价等各项基础资料。试点方案按照如下章节编制,应阐明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的必要性、具备的条件、改革创新内容、实施主体、输配电价等政策建议。
  
  一、重要性和必要性
  
  说明本区域当前分布式发电发展总体情况,分析分布式发电发展面临的突出矛盾和问题,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的目的和意义。
  
  二、总体思路、原则和目标
  
  (一)总体思路
  
  提出本区域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的总体要求和主要思路。
  
  (二)基本原则
  
  提出本区域开展分布式电源市场化交易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三)目标和步骤
  
  提出本区域开展分布式发电市场化交易的主要目标,可分阶段、按年度提出具体实施步骤和预期目标。
  
  三、发展条件
  
  (一)基础条件
  
  1.资源条件
  
  区域内太阳能、风能资源条件以及可利用的土地条件。
  
  2.发展基础
  
  区域内已建成屋顶光伏的总装机容量、年发电量、主要类型;已建成地面光伏电站的总装机容量、年发电量、接入电压等级;已建成的在本区域内消纳的风电项目的总装机容量、年度电量、接入电压等级。
  
  3.电力系统及市场条件
  
  1)区域年电力消费量(全社会用电量),最高、最低、平均用电负荷,电力需求的月度变化、典型日变化规律。
  
  2)各电压等级变电站的情况,重点描述110千伏、35千伏等级变电站的分布情况。
  
  3)重点领域的用电及电价情况,如区域内的大型用电企业、工业园区(经济开发区)的供电方式、用电负荷、电价(分时);
  
  (二)分布式发电布局
  
  根据企业开展前期工作、具备开发光伏、风电项目的场址条件,预测到2020年时,可能新开发的光伏发电、风电项目的分布及规模。如具备条件,尽可能落实到具体场址和预期规模。对光伏发电,应包括屋顶光伏发电的潜在条件和地面50兆瓦以下光伏电站的潜在条件。
  
  (三)分布式发电接网及消纳条件
  
  1.接网条件分析
  
  对2020年前计划开发的光伏发电、风电的接入110千伏及以下电网的条件进行测算;按照利用既有变电站接入能力(无需扩容)、改造扩容后的能力以及新建变电站三种条件测算。
  
  2.电力电量平衡分析
  
  第一层次,分析区域内分布式发电的总发电出力与总电力需求的电力电量平衡关系,考虑分布式发电优先上网的前提条件,确定区域可接纳分布式发电的总潜力。
  
  第二层次,以各变电站为节点在同一供电范围内,测算各变电站供电范围可接纳的分布式发电最大发电出力;结合分布式发电项目布局,说明哪些项目具备同一供电范围消纳条件,哪些项目需要跨上一电压等级变电站供电范围内消纳。
  
  四、重点任务
  
  (一)市场准入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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