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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发改委印发“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打造风电基地 鼓励分散式接入风电开发

2017-12-06 浏览数:709

为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加快推进我区风能资源开发利用,促进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风电产业转型升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五”风电发展规划》,规划明确了我区“十三五”风电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建设布局、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是“十三五”时期自治区风电发展的重要依据。

  近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发改委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规划要点如下: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五”风电发展规划》印发实施
  
  为贯彻落实《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五”能源发展规划》,加快推进我区风能资源开发利用,促进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风电产业转型升级,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印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十三五”风电发展规划》,规划明确了我区“十三五”风电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发展目标、建设布局、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是“十三五”时期自治区风电发展的重要依据。
  
  “十三五”是自治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时期,是深化改革开放、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优化调整能源结构的重要战略机遇期。自治区风电发展将按照建设国家“三基地一通道”部署要求,充分发挥资源、区位、环境承载力强等优势,优化开发布局,着力打造“两大基地,一个条带,五大区块”,提升“两种能力”,大力发展风电产业,扩大风电消纳能力,提升风能资源综合利用水平,建成国家大型风电基地。一是有序推进大型风电基地建设。结合电力市场、区域电网和特高压外送输电通道建设,加快实施哈密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积极推进准东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建设。二是加快资源富集区域风电开发。按照“就近接入、本地消纳”的原则,在风能资源相对较好,接近电力负荷中心的区域,因地制宜开发建设中小型风电项目,加快达坂城、百里风区、塔城、阿勒泰、若羌等百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建设。三是鼓励分散式接入风电开发。按照分散利用、就地消纳的开发方式,结合“十三五”期间各地区电网布局和农村电网改造升级,考虑资源、土地、交通运输以及施工安装等建设条件,因地制宜推动接入低压配电网的分散式风电开发建设,推动风电与其它分布式能源融合发展。四是积极开展风能资源多途径利用。鼓励各地区根据资源条件、消纳情况,结合当地需要,积极推进风电清洁供暖(制冷)工程建设。因地制宜开发扬水灌溉示范、风电制氢、风光水火储一体化示范工程,积极推进新能源微电网建设。促进远离城市的边远农村、牧区等地区离网型风电发展,鼓励为城市景区、庭院等地方亮化照明的离网型风电应用。五是打造风电装备制造基地。充分发挥风电产业优势,集中力量,重点培育,提高科技含量,提升核心竞争力,促进转型升级和成本降低,全力打造以金风科技、华锐、海装、明阳等企业为主的风电装备制造基地。六是加强科技创新能力建设。优化风电技术设备产业链,增强风电核心设备研发,掌握大型风电机组、低风速机组以及适应新疆极端气候条件下的风电机组和关键部件设计制造技术,在大型风电场尾流、120米混凝土预应力塔筒等关键技术取得重大突破。利用互联网、物联网、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加大大规模风电场和光伏电站集群远程监控技术攻关。加强风电公共信息服务中心、公共研发与实验测试中心建设。培养引进一批在国内国际上具有影响力的科技领军人才和高水平创新团队。
  
  风力发电是可再生能源领域中技术成熟、具备规模化开发条件和商业化发展前景的发电方式之一。开发利用风能资源符合能源可持续发展战略要求,对于优化调整能源结构、减少化石能源资源消耗、促进节能减排、缓解环境污染压力、应对气候变化等具有重要意义。下一步,自治区发展改革委将认真落实转变职能、简政放权、优化服务各项要求,确保权力与责任同步下放、调控与监管同步加强。督促各地政府和风电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规划总体要求,抓好规划重点任务落实工作,确保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7%和非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比重达到13%发展目标,促进节能减排和风电产业持续健康发展,推动能源产业转型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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