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东方风力发电网>看资讯 >产业政策 > 国家发改委:北京、天津、山西等14个省(区、市)2016年度控制温室考评等级为“优秀”(附公告)

国家发改委:北京、天津、山西等14个省(区、市)2016年度控制温室考评等级为“优秀”(附公告)

2018-01-09 来源:国家发展改革委 浏览数:680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2017年第25号令,公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16年度省级人民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考核评估结果,其中北京、天津、山西等14个省(区、市)考评等级为“优秀”,河北、吉林、黑龙江、江西等13个省(区)考评等级为“良好”,辽宁、广西、西藏、青海4个省(区)考评等级为“不合格”。

  近日国家发改委发布2017年第25号令,公布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16年度省级人民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考核评估结果,其中北京、天津、山西等14个省(区、市)考评等级为“优秀”,河北、吉林、黑龙江、江西等13个省(区)考评等级为“良好”,辽宁、广西、西藏、青海4个省(区)考评等级为“不合格”。以下为公告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告
  
  2017年 第25号
  
  根据《国务院关于印发“十三五”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方案的通知》(国发〔2016〕61号)要求,我委会同有关部门,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16年度省级人民政府控制温室气体排放目标责任开展了评价考核,现将考核评估结果公告如下:
  
  北京、天津、山西、内蒙古、上海、江苏、浙江、安徽、福建、河南、湖北、广东、重庆和四川14个省(区、市)考评等级为“优秀”;河北、吉林、黑龙江、江西、山东、湖南、海南、贵州、云南、陕西、甘肃、宁夏和新疆13个省(区)考评等级为“良好”;辽宁、广西、西藏、青海4个省(区)考评等级为“不合格”。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7年12月29日
 
阅读上文 >> 重磅消息!六部委调整风电整机及配件等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
阅读下文 >> 美国商务部对原产于越南的风电塔产品发起反倾销日落复审立案调查

版权与免责声明:
凡注明稿件来源的内容均为转载稿或由企业用户注册发布,本网转载出于传递更多信息的目的,如转载稿涉及版权问题,请作者联系我们,同时对于用户评论等信息,本网并不意味着赞同其观点或证实其内容的真实性;


本文地址:http://eastwp.net/news/show.php?itemid=49624

转载本站原创文章请注明来源:东方风力发电网

按分类浏览

点击排行

图文推荐

推荐看资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