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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中国福建省核电、风电等清洁能源发电行业发展现状分析及未来发展前景预测

2018-03-20 来源:中国产业信息网 浏览数:1398

福建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属于少煤缺油,矿物能源资源匮乏省份, 其一次能源自给率仅为 30%。现有福建省内一次能源主要为原煤和水电, 其中原煤储量有限且品级不高,水电资源开发利用率已达 90%, 这使得福建省长期的能源电力供给将依托非水清洁能源。

   福建省地处我国东南沿海,属于少煤缺油,矿物能源资源匮乏省份, 其一次能源自给率仅为 30%。现有福建省内一次能源主要为原煤和水电, 其中原煤储量有限且品级不高,水电资源开发利用率已达 90%, 这使得福建省长期的能源电力供给将依托非水清洁能源。
 
福建省所处地理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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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展核电是沿海一次能源匮乏省份的普遍选择, 且从长期来看这一现象有望维持。我国沿海各省市资源禀赋状况不尽相同,山东、河北、江苏、辽宁四地煤炭资源相对较好,其中山东省煤炭年核准产能为 1.54 亿吨,居全国第六;河北省煤炭年核准产能 0.85 亿吨,居全国第九;辽宁省煤炭年核准产能 0.47亿吨,居全国第十五;江苏本省煤炭资源虽然不多,但其所毗邻的鲁南、皖北、豫东地区均具有大型煤矿,也有效支撑了江苏本省部分地区的电力需求。广西自治区河流众多,水资源丰富,水电装机占比高达 40%。这些得天独厚的条件均为以上各省的电力需求提供了强有力的支撑。反观浙江、福建、广东、海南四省, 煤炭资源并不丰富,水电资源不多或者均已开发完毕,面对资源禀赋上的欠缺,以上四省更多的选择发展核电。我们认为,从长远出发以上四地的核电装机占比有望持续提升。表 4 为沿海主要省市的煤炭资源与电力装机统计。
 
我国沿海主要省区煤炭资源与电力装机统计(截至 2016 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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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内核电储备项目较多,前期工作开展充分, 已然在为未来电力供给准备。 截至 2018 年初,福建省内现有筹建未开工核电项目 5 处,其中霞浦核电、漳州核电、宁德二期均已启动设备招标工作,前期工作开展较为充分,有望在未来年份开建,如表 5 所示。如现有储备厂址按计划开建,福建省远期核电装机规模有望达到 36GW 及以上, 为现有在运核电装机规模的 4 倍左右。
 
福建省内现有核电储备项目(包括但不限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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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风力资源丰富,发展陆上风电与海上风电具有得天独厚的基础。 福建全省海域面积有 13.6 万 km2,海域面积较陆地面积更大,海岸线总长 6128km,风能资源丰富,风能理论蕴藏量大。其中闽江口以南至厦门湾部分位于台湾海峡中部,受台湾海峡“狭管效应”的影响,其年平均风速超过 8.0m/s(等效发电小时近 3500 小时),风向稳定,是全国风电资源最丰富的地区之一。近年来,福建省风电年均利用小时数均在 2500 以上,较全国平均水平高出 600-1000左右。

福建省与全国风电利用小时数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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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内现有风电装机规模比例不及全国平均水平。截至 2017 年 10 月底,福建全省 6000kw 及以上电源装机容量合计约为 54GW,其中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占比高达 43.42%, 但风电装机容量为 2.4GW,装机占比仅为 4.44%,落后于全国平均水平。
 
2017 年 10 月底福建省电源装机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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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10 月底全国电源装机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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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规划目标明确、合理,坐拥优质资源,有望借东风迎头赶上。根据《福建省陆上风电场建设规划(2012 年修编)》统计, 福建省内陆上风电潜在技术可开发量达 13.41GW,为目前已开发风电装机容量的 5.6 倍。
 
  此外,根据 2017 年 3 月国家能源局发布的《国家能源局关于福建省海上风电规划的复函》, 批复福建省海上风电规划总规模 13.30GW,包括福州、漳州、莆田、宁德和平潭所辖海域 17 个风电场,福建省海上风电规模与陆上风电规模基本相当,而截至目前基本尚未开发。
 
  2020 年底,福建省核电与风电装机规划目标分别为 8.71GW 和 5GW,5 年间复合增速分别为 9.83%和 23.22%。2016年 10 月底福建省印发《福建省“十三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提出到 2020 年底,核电装机达到 8.71GW, 陆上风电装机达到 3GW,海上风电装机达到 2GW。截至目前,核电装机目标已经完成,风电装机后续 3 年复合增速仍有望保持在 25%以上。横向对比来看,风电装机在“十三五”期间复合增速高达 23.22%,仅次于光伏增速,但考虑新增规模,风电为“十三五”期间福建省清洁能源装机增长的主力。表 7 为福建省“十二五”末与“十三五”末主要电力装机结构对比。
 
福建省 2015 年底与 2020 年底主要电力装机结构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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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认为,《福建省“十三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中关于电力装机的目标很务实,总装机规模增速控制在 5.68%-7.26%基本可以满足本省电力需求,其中核电项目规划目标主要结合在建项目建设进度给出,火电新增规模按照前期规划的十个煤电项目规模指引,同时 6500-7000 万千瓦的范围,也考虑到原则上适当控制发展煤电,或有项目延后投产的可能。从规划目标我们不难看出,“十三五”期间,福建省内燃煤机组装机复合增速仍高达 8%左右,高于总装机规模增速, 这意味着福建省未来用电预期需求依然强劲,且清洁能源发电装机增长无法在短期内弥补需求缺口。 考虑国内能源结构的调整以及福建地区的资源禀赋状况,我们认为,福建发展煤电不具优势,持续推动核电与风电项目建设才是“十三五”乃至后续期间满足福建电力需求的重要发力点。
 
  福建省为我国东南沿海重镇, 位于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列入我国第二批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 近年来均保持着较高的经济增速与全社会用电需求水平,我们认为,这一态势有望继续维持。 2009-2016 的 8 年间,福建省用电量增速仅在 2008、 2012、 2015 三年中略低于全国平均水平, 8 年间福建省用电量年均复合增速为 7.87%,较全国水平高 1.21%,如图 8 所示。
 
2009-20016 福建与全国用电量增速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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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电量需求增速与经济增速存在较强的相关性, 福建省 2009-2016 年 GDP 增速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或许是福建省用电量增速长期高于全国平均水平的主要原因之一,如图 9。
 
2009-20016 福建与全国名义 GDP 增速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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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眼未来,福建省电力需求增速能够维持在多少,是否能够优于全国平均水平,是一个值得探讨的问题。我们试图通过以下模型来分析这一问题:首先,用电量与当地经济发展存在较强的相关性,一段时间内的用电量取决于各部门的产值之和与单位产值的用电量耗费,因此我们采用如下的公式分析用电量需求:用电量=GDP×单位 GDP 用电量其次,从增速来看,我们可以将上式微分,则用电量增速决定公式如下:用电量增速=GDP 增速+单位 GDP 用电量增速+GDP 增速×单位 GDP 用电量增速考虑到上式中最后一项的数值一般较前两项低一个数量级,因此我们可以将上式简化为:用电量增速≈GDP 增速+单位 GDP 用电量增速最后,我们可以看到用电量增速则主要取决于两项,即某一地区的经济增长情况和该地区的单位 GDP 用电量变动。我们认为,福建省名义 GDP 增速有望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1-2 个百分点。首先在 2009-2016 年的 8 年当中,福建省名义 GDP 增速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其次,福建地处东南沿海, 位于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 是我国第二批自由贸易试验区试点,拥有良好的区位优势和政策环境;此外,福建省整体的产业结构亦较为优化,传统高耗能产业占比较低,在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 LED 芯片等高新技术产业领域拥有宁德时代、三安光电等行业龙头级企业,其有望在国内产业结构调整的大潮中占据更为有利的地位。在细分工业品中福建省的化纤、纱、布、彩电等产品产量占比高于其 GDP 占全国比例,而钢材、粗钢、手机、有色金属、汽车、发电设备等产量占比则低于 GDP 占比,如表 8。由此我们不看难看出, 福建省优势产业在于轻工产品和消费品。
 
福建省与全国 2016 年主要工业品产量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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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细分行业来看,福建省装备制造业、六大高耗能行业、高技术制造业三大产业占工业增加值比重均低于全国平均水平,其中装备制造业差距较大、六大高耗能行业次之、高新技术制造业差距较小。但从各产业的增速来看,福建省均强于全国,经济动能较好,而且高技术制造业增速高于全国水平近 1 个点,如表 9,未来福建省高技术产业发展亦值得期待。
 
福建省与全国 2016 年主要工业产业增速与占比情况对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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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 GDP 用电量增速取决于该地区各行业占比情况及该行业的单位产值用电量增速情况。长期来看,随着节能减排在各行业逐步推开,国内的单位 GDP 用电量水平是处于下降的趋势当中,如图 10,因此我们大体可以预判福建与全国的单位 GDP 用电量增速均为负。
 
2009-20016 福建与全国单位 GDP 用电量变动统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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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与全国单位 GDP 耗电量相关性高达 98.81%,而福建省单位 GDP 用电量增速相对于全国单位 GDP 用电量增速弹性系数为 1.024 左右。 2006-2010 的五年中,福建省单位 GDP 用电量平均增速与全国单位 GDP 用电量平均增速均为-5%左右。进入到 2011-2016 阶段单位 GDP 用电量增速降速有所放缓,其中全国平均水平为-4%、福建省水平为-4.32%。我们认为随着全国范围内节能减排的持续推动,单位 GDP 用电量仍将小幅下滑,但随着国家产业结构的持续优化与调整,高耗能产业占比将逐步降低,单位 GDP 用电量增速降幅将趋缓,我们预计“十三五”期间,这一降幅有望维持在年均 3%-4%的水平,如依此计算,福建省单位 GDP 用电量增速降幅将较全国水平高 0.072-0.096 个百分点。我们可以再度回到最初的问题, 福建省后续用电量增速是否能高于全国? 通过前述分析,福建省 GDP 增速有望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1-2 个百分点,而单位 GDP 用电量水平降幅将基本与全国水平持平,略多 0.1 个百分点,基本可以忽略不计。综合两方面影响来看,福建用电量增速有望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1-2 个百分点。最后,我们可以将支撑这一结论的逻辑高度概括为以下三点:其一,看好福建省在国家开放政策的推动下,作为我国东南沿海的经济特区、 自贸试验区、海丝核心区“三区”叠加的改革开放高地,发挥自身优势,保持较快的经济发展态势。其二,看好全社会节能意识与能力的持续提升,节能减排在国民经济各产业中的持续推广。其三,看好我国产业结构的持续转型升级:新兴产业、高附加值产业占比持续提高;轻工为代表的消费品行业保持稳定增长;传统高耗能产业转型力度不断加大,在国民经济中占比稳步下行。
 
  福建省“十三五”期间全社会用电量增速有望达到 6.2%-8.5%的规划水平。结合上文的分析,我们认为福建省电力需求增速将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1-2 个百分点,而在《福建省“十三五”能源发展专项规划》中,预期目标为 6.2%-8.5%,我们认为这一目标合理,且有望达到。结合福建省能源“十三五”规划给出的指引,以及最新的电源装机建设情况,我们预计 2017-2020 年福建省清洁能源发电装机结构如表 10 所示,其中核电装机由于建设期较长可有效预计;水电装机并无规划,因此预测无增长;风电、光伏装机参考“十三五”规划指引。
 
福建省 2017-2020 年分类型清洁能源电力装机预期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发电量增速与用电量增速基本相当, 各类电源装机利用情况保持稳定改善, 但火电发电量占比仍有望在“十三五”期间逐步抬升。 福建非特高压输电受端, 电力供给基本处于平衡状态, 因此我们预计福建省“十三五”期间发电量增速与用电量增速基本相当。此外,我们假设福建在“十三五”期间不存在大规模消纳问题,核电、风电、水电、光伏等清洁能源装机能够保持较高的利用水平,其中,核电装机随着新增并网影响减弱以及换料周期的转变,利用小时数持续提升,风电受新增海上风电等资源较高风机并网影响,利用小时数亦有趋势性增长。据此我们预测 2017-2020 年福建省各类电源发电量情况如表 11 所示。
 
福建省 2017-2020 年分类型发电量预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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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2020 年福建省火电发电量占比将从 50%提升到 53%,为新能源消纳提供有利环境。 2017-2020 年间福建省内核电与水电装机均无增长,风电、光伏虽然保持较高增速,但限于前期体量较小,如需维持用电需求,仍需引入火电装机,火电发电量占比逐步提升,有利于新能源发电整体消纳。2020 年之后,如能有效控制火电新增装机,福建本省亦不存在电力装机整体过剩局面。 2020 年之后,我们认为福建省电力需求增速将有所下滑,但亦有望维持在 5%水平,核电装机有望在 2020-2025 年间维持年均 1-2GW 投产节奏,风电、光伏装机依然维持 20%以上年均复合增速,据此预测 2017-2025 年间福建省分类型电源发电量结构下图所示,其中火电发电量在 2020 年之后基本维持在 1450-1480 亿度之间,如火电新增装机能有效控制,不存在电力过剩局面。
 
2017-2025 福建省分结构电源发电量预测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我们认为, 从安全性与经济性角度出发福建省内核电电源装机有望维持基荷电源地位;至 2025 年底风电发电量占比仍不超过 10%,届时基本与全国风电发电占比水平相当,风电电量亦可有效消纳;核电与风电的发展并没有挤压存量火电机组发电空间,只要火电新增装机规模能够有效控制,福建省内的各类电源发电量均可得到妥善消纳。
 
  福建省内电力市场直接交易于 2010 年便启动,主要以直供电的方式开展, 2010-2017 年之间福建直供电市场供需双方数量不断提高,交易规模不断扩大,至 2017 年福建全省直供电规模有望扩大到 380 亿度,直供电交易预计向下游用户释放近 15 亿元改革红利。
 
2014-2017 福建省电力市场直接交易规模统计


 
  数据来源:公开资料整理
 
  2016 年 8 月 26 日,国家发改委正式批复了福建省售电侧改革试点方案,福建因而成为国网区域内(覆盖全国 26个省市区)第 4 个电改方案获批的省份。福建售电侧改革试点方案将从加快培育售电侧市场主体、开放用户购电选择权、放开增量配电投资业务以及完善市场化交易机制四个方面推动电改落地。根据福建省售电侧改革试点方案的具体内容,我们认为福建电改具有以下亮点:其一,以福建电力交易中心为交易组织,通过批发和零售等多种形式开展交易,并明确了各类售电公司的结算和开票方式。之前部分省区由于电力交易组织方与开票方式等事项存在争议导致电改进程推进较慢。福建售电侧改革方案对开票问题进行明确:电网企业的售电公司,可向其供电的用户收费并开具电费发票;拥有配电网运营权的售电公司,可向其供电的用户收费并开具发票;独立的售电公司,由电网企业负责电费结算并开具发票。其二,坚持试点先行,稳步推进售电改革。福建省售电侧改革方案明确指出:按照整体设计、重点突破、以点带面、分步实施的要求,从各地市选择条件成熟地区或园区作为改革试点,探索售电侧改革经验,条件成熟后开放全省售电业务。我们认为试点先行的方式能够有效规避改革过程中的试错风险,为电改推进积累经验。其三,多项保障措施并举,确保售电市场平稳运行。根据福建售电侧改革试点方案相关内容,福建省将通过建立售电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建立售电市场信用体系、建立售电市场风险防范机制、建立售电市场信息公开和披露机制等多种方式保障售电市场平稳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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