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参加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山东代表团审议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全面加强党对海洋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走在前列的目标定位,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陆海统筹,坚持高质量发展,以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为统领,以改革、创新、开放为动力,以建设世界一流的海洋港口、完善的现代海洋产业体系、绿色可持续的海洋生态环境为重点,以“四新”促“四化”实现“四提”,加快建设海洋强省,努力打造国际一流的海洋科技教育引领区、国家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国家海洋经济竞争力核心区、国家海洋开放合作先导区、国家军民深度融合先行区,为海洋强国建设作出山东贡献。
(二)行动方向
1.活力海洋。坚持科技创新和体制机制创新双轮驱动,集聚高端海洋创新资源,培育海洋经济发展新动力;营造一流营商环境,激发市场主体新活力;繁荣发展海洋文化,提升海洋文化软实力,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化海洋经济新体系。
2.和谐海洋。树立大海洋、大空间、陆海一体的现代海洋思维,协调匹配陆海主体功能定位、空间格局划定、开发强度管控、发展方向和管制原则设计、政策制定和制度安排,统筹海洋经济发展与国防建设,实现陆海协调发展。
3.美丽海洋。把海洋生态文明建设纳入海洋开发总布局,强化绿色发展理念,严守生态保护红线,推进美丽岸线、生态港湾、滩涂湿地、海洋生物多样性保护修复,持续改善海洋生态环境质量,实现海碧物丰、岸美滩净。
4.开放海洋。深度融入“一带一路”建设,搭建海洋合作平台,创新海洋合作模式,推进国际产能合作,构建蓝色伙伴关系,形成全方位、多层次、宽领域的海洋开放合作新格局。
5.幸福海洋。强化公众海洋意识,推动全社会共同参与海洋强省建设,增加海洋领域公共产品和服务供给,保障沿海居民生命财产安全,让人民群众共享海洋发展经济成果、生态成果、文化成果。
(三)行动目标
综合考虑现实基础、发展潜力,蹄疾步稳、健康有序推进海洋强省建设,力争尽快取得突破性进展。
到2022年,海洋科技创新能力明显提升,海洋研究与试验发展经费占海洋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3.1%以上;海洋经济新旧动能实现接续转换,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年均增长20%以上,海洋生产总值年均增长9%以上,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3%左右;海洋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显著成效,近岸海域水质优良面积比例达到90%左右,海洋强省建设取得重大突破。
到2028年,全省海洋生产总值突破3.87万亿元,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6%左右,海洋创新动力强劲,市场主体活力充沛,海洋生态良好,核心竞争力全面提升,实现海洋大省向海洋强省的战略性转变,在海洋强国建设中发挥示范引领作用。
到2035年,基本建成与海洋强国战略相适应,海洋经济发达、海洋科技领先、海洋生态优良、海洋文化先进、海洋治理高效的海洋强省。
三、陆海空间布局
树立陆海一体的国土空间思想,坚持空间布局与发展功能相统一、资源开发与环境保护相协调,强化陆海统筹,重视以海定陆,统筹海岸线、海港、海湾、海岛开发保护,加快重要港湾联动的湾区经济发展,创新海岛开发利用模式,有序延伸海洋综合开发空间纵深,推进陆海资源要素优化配置,打造“龙头引领、湾区带动、海岛协同、半岛崛起、全球拓展”的海洋强省建设总体格局。
(一)龙头引领。发挥青岛海洋科学城、东北亚国际航运枢纽和沿海重要中心城市综合优势,强化青岛西海岸新区、青岛蓝谷、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国际邮轮母港等平台功能,提升其在重大海洋科技创新、海洋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等方面的引领辐射作用,加快建设国际先进的海洋创新中心、海洋发展中心和具有全球影响力的国际海洋名城,打造海洋强省建设主引擎。
(二)湾区带动。以胶州湾、莱州湾保护开发为牵引,依托沿海城市、重要港口、交通干线及重大开放平台,统筹临港产业与海洋产业发展布局,构筑山东半岛沿岸两条海洋经济带。泛胶州湾黄海经济带,以胶州湾为核心区域,以青岛港、日照港、威海港为支撑,沿山东半岛南岸形成覆盖青岛、威海、日照3市及烟台市的海阳、莱阳2个县级市所属陆域与海域,面向黄海的海洋经济带,重点布局海洋新兴产业、重大海洋科技创新平台,加强海洋生态文明建设,打造具有国际竞争力的海洋高端产业集聚区、重大海洋科技创新基地和世界著名的黄金海岸。泛莱州湾渤海经济带,发挥烟台环渤海地区重要港口城市、先进制造业名城、国家创新型试点城市优势,以莱州湾为核心区域,以烟台港、渤海湾港为支撑,沿山东半岛北岸形成覆盖烟台、潍坊、东营、滨州4市陆域与海域,面向渤海的海洋经济带,重点布局海洋生态渔业、海洋高端装备制造、海洋矿产资源开发、海洋新能源、高端海洋化工等产业,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积极探索推广高效生态发展新模式,打造环渤海南翼先进制造业中心、面向东北亚对外开放合作高地和全国重要的海洋生态文明示范区。
(三)海岛协同。以保护为核心,强化海岛分类管理,突出主导功能,科学保护海岛及其周边海域生态系统,优化利用有居民海岛,保护性利用无居民海岛,严格保护特殊用途海岛。充分利用海岛及邻近海域渔业、旅游、港口和海洋可再生能源等,因岛制宜发展医养结合等特色海岛生态经济,重点推进五大岛群的保护利用。长岛及烟台岛群,重点发展海洋生态牧场、海洋旅游业,加快建设长岛海洋生态文明综合试验区,争创海洋类国家公园。威海岛群,重点发展海洋生态牧场、海洋旅游业,提升刘公岛海洋文化旅游品味,打造国际知名的海岛旅游休闲目的地。青岛岛群,重点发展现代化的港口物流、海洋文化创意设计、游钓型游艇业等,创新特色海岛服务业模式,打造综合性海岛保护利用新样板。日照岛群,重点发展深远海智能化海洋牧场,建设全国重要的海岛综合保护开发示范区。滨州岛群,重点保护贝壳堤岛与湿地生态,培育牡蛎礁典型生境,发展海洋生态旅游,建设黄河三角洲海岛保育示范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