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军民深度融合行动。坚定实施军民融合发展战略,把军民融合发展作为海洋强省建设的重要战略支撑,统筹海洋经济发展和国防建设需求,加快海洋产业融合发展、海洋科技协同创新、基础设施共建共享,推动海洋领域军民融合率先突破,带动形成全要素、多领域、高效益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格局。
1.建设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全面推进建设青岛国家军民融合创新示范区,加快建设技术装备保障、军工产业发展、军地人才培养、综合保障协作、军地设施统筹规划建设等“五大中心”,实现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综合效益最大化,打造军民融合的“青岛样板”。高起点谋划、高标准实施、高质量建设、高效率推进,将国防动员、双拥共建、军事设施保护纳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科学规划产业发展、科教文化聚集、国防教育基地、军地社会化服务等功能分区,建设国际知名海军城。坚持以制度创新为重点任务,以破解影响和制约军民融合发展的体制性障碍、结构性矛盾、政策性问题为主攻方向,探索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
2.完善军民融合产业体系。结合国防布局和全省海洋生产力布局,把船舶、海工装备、核装备等产业作为“民参军”、军转民的着力点,加快构建平战结合的产业发展格局。培育壮大一批军民融合创新企业,探索组建涉海大型军民融合企业集团,提高服务国防需求的能力。加快烟台、威海、临沂等省级军民融合示范区建设,探索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新路径。支持烟台建设军民通用深远海保障基地。创建一批专业化、集聚化的军民融合产业特色小镇,支持威海南海新区加强与航天十二院合作,打造航天飞天体验小镇。
3.深化军民融合创新协同。加快完善军地协同创新、双向转化体制机制,打造军民协同科技创新高地。发挥我省海洋科技优势,支持建设海洋物探及勘探设备国家工程实验室、中船重工(青岛)海洋装备研究院、烟台海军航空大学、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威海军民融合协同创新中心、清华工业开发研究院—滨州军民融合产业园等军民融合创新载体。鼓励省内涉海科研单位及骨干企业与军工集团共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实验室,推动国防科技重点实验室等军工资源向社会开放,促进军民通用技术合作开发和成果共享。实施军民标准通用化工程,开展海洋领域军民通用标准制定,推进海洋创新项目、创新成果有效对接。
4.推进基础领域共建共享。综合考虑军地需求,依托海上运输通道、高速公路、高速铁路、高等级航道和航空网络,统筹海洋交通战略体系建设。鼓励有实力的企业赴境外开展能源资源、港口等基础设施投资建设运营,发挥好大中型船队运输作用,建立军地一体的资源储备供应和投送体系。加强执法船舶更新改造,优化提升海洋执法装备水平。深化军地联合维权执法合作,健全海上应急救助体系。
5.强化军民融合政策保障。建立健全军地统筹衔接的体制机制,促进各类要素双向流动、集成融合。依托山东省军民融合服务平台,建立统一的“民参军”采购平台和民企推介发布平台,推动“民参军”、军转民技术产品信息发布。支持符合条件的民口企业加强与军工企业对接,承担军工科研和协作配套任务。对于具有军品科研生产资质并承担重点攻关项目的企业,省军民融合产业发展专项资金给予重点支持。推动船舶军工企事业单位承接上一级公司军品科研生产资质,加快由配套服务向系统集成总承包、总设计、总建造转变。
(八)海洋文化振兴行动。发挥山东海洋文化历史悠久、海韵深厚和资源富集优势,强化海洋意识、彰显文化自信、打造文化高地,推动优秀海洋文化创造性转化、创新性发展,全面增强海洋文化软实力。到2022年,全社会“亲海、爱海、知海”局面基本形成,海洋文化产业成为海洋经济重要支柱产业和海洋强省建设有力支撑。
1.全面增强海洋意识。将海洋文化教育纳入全省各级各类宣传教育体系,推动海洋知识、政策、法律等进教材、进课堂、进校园、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全面增强蓝色国土意识、陆海统筹意识、抱团向海意识、海洋环保意识和海洋安全意识,在全社会进一步营造关心海洋、认识海洋、经略海洋的浓厚氛围。加快海洋科普公共文化设施建设,发展海洋公益民间组织和社团,规划建设一批海洋科普文化馆、博物馆、图书馆、展览馆等设施,在现有场馆中增加海洋科普、海洋文化内容。依托涉海机构搭建开放灵活的科普宣教共享平台,推动海洋实验室、科技馆、样品馆和科考船等向社会开放。围绕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海洋强国、海洋强省建设,依托主流媒体资源和新业态,讲好海洋故事,传播海洋知识,推动海洋意识由沿海向内陆传播。
2.传承发展海洋文化。加强海洋文化研究阐发,弘扬博大包容、开放进取、敢为人先的海洋文化精神,挖掘仙海文化、航海文化、海防文化等传统海洋文化价值,强化海洋生态、海洋科技、海洋空间等新时代海洋文化思维,鼓励原创一批思想性、艺术性、观赏性俱佳的优秀文艺作品,编纂出版《山东海洋通史》等一批海洋著作。在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中设立优秀海洋文化转化创新重大理论研究专项。加强对近代滨海建筑群、海防遗址、红色遗存、海洋节庆、海洋民俗等文化遗产保护,推进涉海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与传承,打造具有历史记忆、地域特色、时代内涵的海洋文化名片。以海疆历史文化廊道建设为引领,实施海上丝绸之路申遗等一批重点文化遗产、遗址保护展示工程。实施海洋知识与文化交流融通计划,支持国家文物局水下文化遗产保护中心北海基地建设,支持烟台、威海中国海洋历史文化名城建设,支持办好东亚海洋合作平台黄岛论坛等一批高端论坛、展会、节庆、体育赛事活动,支持设立或申办一批重大节庆赛事。
3.打造文化产业高地。合理布局海洋文化产业,着力构建特色鲜明的现代海洋文化产业集群。推动海洋元素在精品旅游、演艺娱乐、新闻出版等传统文化产业全面渗透,壮大文化创意、影视动漫、数字出版、虚拟现实等新兴产业,推进海洋文化与装备制造、医养健康等产业跨界融合,培育海洋特色鲜明的新业态、新产品,打造具有核心竞争力的海洋文化品牌。加快建设青岛“电影之都”,支持济南、烟台、潍坊、威海创建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创意城市”。支持青岛东方影都建设国家影视文化创新示范基地,建设国家影视文化消费先行体验区和全球影视文化中心,支持开展国际合作、影视交易等试点。实施“海洋文化创意集市”建设计划,加强文化企业孵化器、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支持依托海关特殊监管区域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和文化贸易,支持济南创建国家对外文化贸易基地。支持青岛、烟台等市建设海洋虚拟现实产业园。
(九)海洋开放合作行动。积极融入“一带一路”建设,发挥青岛、烟台海上合作战略支点以及青岛、日照新亚欧大陆桥主要节点城市作用,深入推进开放方式创新、布局优化和质量提升,拓展海洋科技、产业、经贸、投资、人文、资源等领域务实合作,加快形成陆海内外联动、南北对接融合、东西双向互济的全面开放新格局。
1.畅通对外开放通道。支持青岛、日照、烟台等港口,面向东北亚、东南亚、欧美、澳洲等地区,通过缔结友好港或姐妹港协议、组建港口联盟等形式,加强与沿线港口合作,到2022年,争取新开辟国际集装箱班轮航线50条。争取济南、青岛、烟台国际机场全面实施部分国家外国人144小时过境免签政策,入境后在全省范围内活动;争取国际邮轮入境旅游团15天免签政策,吸引更多访问港邮轮来青岛停泊。支持济南、青岛、烟台、威海等国际机场增强面向日韩的门户功能,积极培育欧美、澳洲、西亚、俄罗斯等国际航线,适度加密东南亚航班,到2022年,争取新开通洲际航线20条。鼓励省内企业积极参与澳大利亚达尔文港、巴拿马玛格丽特岛港、阿联酋阿布扎比港、几内亚博凯港等海外港口投资建设运营管理。运营好中韩陆海联运通道、鲁辽跨海运输通道,加大省级统筹力度,整合我省亚欧班列线路,大力发展多式联运,推动融入国内国际物流大通道,打造国际区域性现代物流中心。
2.拓展经济合作领域。加强通关、检疫、标准等国际合作,加快推进贸易便利化,扩大进出口规模。鼓励企业在基础设施、产能和装备、高新技术和先进制造、能源资源、渔业等领域开展境外投资。支持有实力的涉海企业到境外建设研发中心、营销网络,共建综合性远洋渔业基地、海洋特色产业园。支持和鼓励企业参与深海、远洋、极地等海洋资源勘探开发,积极争取国际渔业捕捞配额。在沿海国家缔结一批友好城市,强化与地方政府海洋合作。积极参与全球蓝色经济伙伴论坛,构建蓝色经济伙伴关系。建立东亚海洋合作平台运行体制机制,尽快成立东亚海洋合作平台理事会,设立秘书处;在青岛建设东亚海洋合作平台东黄海研究院,推动东亚海洋领域多层次国际务实合作,打造有重要影响力的“一带一路”海上合作战略支点。加快东亚畜牧交易所、青岛欧亚经贸合作产业园、青岛中英创新产业园、威海中韩自贸区地方经济合作示范区、中韩(烟台)产业园建设,推动中加、中美等海洋产业合作园区建设。谋划设立省级“一带一路”综合试验区,在贸易、投资、金融、管理等方面先行先试。办好中国(东营)国际石油石化装备与技术展览会、潍坊中日韩产业博览会、青岛国际渔博会、威海国际渔具博览会等重大活动,进一步提升“好品山东”国际影响力。支持申建青岛自由贸易港,推动有条件的出口加工区等海关特殊监管区升级为综合保税区。到2022年,新建5个海洋产业境外园区、10个海洋领域国际联合研究中心。
3.提升科技合作水平。支持驻鲁高校科研院所与国外相关机构组建一批国际海洋科技创新联盟,共建海洋环境模拟实验系统、国际南半球海洋研究中心、联合国滨海湿地国际研究中心、中国—东盟海洋地学合作研究中心、中国—东盟海水养殖技术联合研究与推广中心、中泰气候与海洋生态系统联合实验室、中国—印尼海洋与气候联合研究中心等,建设“一带一路”海水养殖技术培训和咨询中心、中国海洋大学青岛海上丝路研究院。积极参与海洋观测、气候变化、海洋生态系统等全球海洋重大科技问题研究,实施西北太平洋海洋环流与气候试验等大型国际科技合作计划和大科学工程,支持威海与美国纽约开展海洋垃圾防治国际合作。加强与沿海国家涉海高校合作,扩大在鲁留学生名额,积极承担国际海洋教育培训任务。加强与国际海洋组织、国外海洋行业协会的交流合作,争取在我省设立分支机构或研究中心。加强与德国、俄罗斯、乌克兰、以色列等国家的人才交流与技术合作,吸引跨国公司、外国专家及团队来鲁设立技术研发中心,参与重大科技项目联合攻关。
4.强化国内区域合作。对接京津冀、长江经济带、粤港澳大湾区、东北振兴、西部大开发、雄安新区等国家战略,积极融入环渤海地区合作。加强与沿黄省份合作,共同建设沿黄生态经济带,为中西部省份提供出海口。支持青岛港布局新亚欧大陆桥重点内陆港,与西安港推动“一带一路”物流供应链一体化。支持日照港依托瓦日铁路,加强与晋豫鲁铁路沿线城市合作,积极开辟博爱、河津等内陆无水港,拓展港口发展空间。利用海南全岛建设自由贸易区的契机,积极探索两省共建海洋经济示范区、海洋科技合作区。
(十)海洋治理能力提升行动。适应全球海洋治理趋势,牢固树立法治理念,综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增强海洋监测管控、生态保护、公共服务能力,全面提升海洋治理法治化、信息化、规范化水平,加快构建现代海洋治理体系。
1.提升海洋经济管理能力。健全省、市、县三级海洋经济运行监测评估体系。建立健全海洋经济统计制度,加快推进市、县级海洋生产总值核算、涉海企业直报和海洋经济运行评估。做好第一次全国海洋经济调查、产业调查和专题调查等工作,进一步摸清我省海洋经济底数。组织开展省直部门与涉海科研单位、企业双向挂职。实施海洋管理人才培训工程,积极组织团队赴发达国家和地区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