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一则韩国核电出口阿联酋的消息深深刺痛了王炳华的心。韩国在20世纪80年代引进美国核电技术,经过20多年的努力,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电技术,并在2009年战胜了美国、法国、日本等对手,赢得阿联酋近500亿美元的核电大单。
“我国核电已有30多年发展历史,世界上任何一个正在发展核电和准备发展核电的国家都无法与我们的优势相比。”王炳华说,“但是,我们这些最具商业价值的建设项目和先进技术,却分散在不同的企业集团,无法形成合力。”
王炳华说,三代核电技术引进、消化吸收和再创新是一项庞大复杂的系统工程,借鉴韩国核电发展经验,我国必须着眼体制改革。
谈及我国核电体制改革,王炳华认为,要从政府主导和市场资源配置两方面入手。在政府层面,应不断完善战略引导、管控和安全监督体系。在行业层面,应加快形成“专业分工明确、协同效应突出”的核电工业体系:一是要积极推进“多业主、专业化”的核电建设模式;二是要建设独立、完整的核燃料循环体系;三是要引导装备制造企业强强联合,形成核电主设备和重要辅助设备国产化能力。通过优化整合,积极培育在核电技术研发设计、工程建设管理、电站运行和寿期服务以及核燃料循环领域具有国际竞争能力的“国家队”。
陆启洲委员
陆启洲委员的“水电发展”情结
“水电是一种清洁可再生的能源,积极开发水电,是世界各国在实现工业化过程中,解决能源和环境问题的首选。”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总经理陆启洲指出,“要实现2020年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15%的目标,加快我国水电发展刻不容缓。”
陆启洲分析认为,在我国非化石一次能源中,核电的发展还需要一个较长的过程;风电、太阳能发电面临电网接入困难、造价高、发电间歇等问题,要成为主力能源也需较长的发展时期;而水电则作为成熟、可大规模开发的清洁能源,应成为我国应对气候变化和保证能源供应的必然选择。
“我国水力资源十分丰富,但目前整体利用程度还较低,技术可开发程度仅为36%,远低于世界发达国家平均水平。”陆启洲说。
在政协提案组采访时,《经济参考报》记者看到了陆启洲委员递交的一份题为《加快黄河中上游水电刻不容缓》的提案。陆启洲说,黄河上游和北干流是我国规划的大型水电基地,目前已建、在建水电1800万千瓦,还有1400万千瓦的水电容量有待开发。
陆启洲告诉记者,与西南水电开发相比,黄河中上游地处高海拔,人烟稀少,环境容量大,水电开发具有可开发能量集中、征地移民和淹没土地少、单位造价低等突出优势。
“而且实践表明,黄河中上游水电开发还具有防洪、防凌、灌溉、供水、生态等显著的综合效益。”陆启洲建议,应在国家层面加快决策,推动水电特别是黄河中上游水电资源开发步伐。(记者李新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