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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08-28 来源: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 浏览数:3809
近日,广西发布了《广西壮族自治区物价局关于我区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上网电价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指出自2018年11月1日起,对国家发展改革委已制定了标杆上网电价的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含农林生物质、垃圾焚烧发电、垃圾填埋气发电、沼气发电)、太阳能热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自治区物价局不再对具体发电项目单独批复上网电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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