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能风电公司罗姓董事为拿到台电公司的「106至107年度风力发电机齿轮箱修工作」采购标案,勾结2家厂商负责人指示属下制作缺漏的投标文件参与陪标,开标时,让安能得以议价方式以底价1050万得标。台中地检署依违反政府采购法起诉安能等3家公司及其罗姓董事等7人。
起诉书指出,58岁罗男负责安能公司有关台电公司的「106至107年度风力发电机齿轮箱修工作」采购标案业务,为使安能公司能顺利得标,并符合政府采购标案开标时必须有3家以上合格厂商投标的规定,与往来的上和齿轮公司苏姓董事长、圣济精密齿轮公司的郑姓董事长议定,只是授权纪姓及郑姓属下配合制作缺漏的公司资格证明文件,与押标金36万元支票,至邮局寄出参与投标。
苏姓董事长等人制造竞争假象,使台电公司误认标案合乎3家厂商投标条件,并于106年9月12月开标,但开标时,上和及圣济公司均未派员到场,开标人员发现两家公司都短缺资格证明文件,导致投标无效,安能公司以底价1050万元得标。
案经台电公司再生能源处函送调查报告等资料函送侦办。罗等被告等否认犯行,检方追查发现罗等3方在投标前,有密切的通联,认定涉有勾结,以违反政府采购法,起诉3公司及罗等7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