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加快推进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风电、光伏项目的平价上网步伐将进一步加快!
通知明确,接入公共电网在本省级电网区域消纳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如无需国家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补贴,由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协调落实有关政策后组织建设。上网电价按当地燃煤机组标杆上网电价或作为可再生能源发电补贴基准的其他常规能源平均上网电价执行。
风电、光伏发电监测预警或评价为红色地区已安排建设的平价上网示范项目外,不再专门安排新的平价上网项目:橙色地区鼓励选取资源条件较好的已核准(备案)项目开展平价上网工作,绿色地区在落实消纳条件的基础上自行开展平价上网项目建设。
风电、光伏项目总建设前,要与电网充分衔接,做好项目消纳条件的论证工作,存在弃风弃光问题的地区,项目建设应严格控制,不应加剧本地区新能源消纳的困难。电网企业要加大对无补贴项目的支持力度,并作好项目的并网送出工程建设。确保配套电网送出工程与项目同步投产,同时优化调度运行方式,充分挖掘系统消纳潜力,确保全额消纳项目所发电量。以下为文件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