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30日,霞浦公司分别收到2015年至2017年1月第七批可再生能源补贴电费2445.87万元。
自项目发电以来,霞浦公司高度重视项目可再生能源补贴电费的申报、审核和电费回收工作,早计划、早部署、早落实,多措并举,确保项目收入应入尽入,电费应收必收。一是成立了电费回收专项小组,统一协调解决补贴电费申报和回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高问题及难题的处理效率。二是明确目标,公司分管领导、财务、生产和计划协同分工合作,各司其职,将“四个协同”工作精神发挥到每个工作细节上,并与绩效考核挂钩。三是做好基础工作,从源头把好电费回收关。坚持定期与发改委联系,及时补充完善可再生能源信息平台相关资料,坚持每月与所属电力公司核对电量和电费,做好统计、发票开具等工作,为项目列入补贴目录和最短时间收回补贴电费打好基础。四是密切关注目录进展,加强与政府相关部门及国网福建电力公司的沟通,畅通信息渠道,及时掌握目录审批进展及补贴电费财政资金拨付情况。自国家发布了第七批可再生能源补贴目录,霞浦公司立即与相关部门联系,咨询补贴电费回收事宜。在得到财政已拨付补贴电费消息后,财务部立即派专人与电网公司对接电费回收相关手续,实现了第一时间收回补贴电费。
目前,霞浦公司已开展资金筹划,考率当前新增贷款利率高于存量借款利率,公司拟用富余资金支付马耳山项目剩余资金需求,不再新增项目贷款,并与工行霞浦支行沟通提前归还本年度12月份当笔到期借款,通过资金管理实现价值创造,为公司降本增利做出积极贡献。同时,将继续跟踪剩余补贴电费结算情况,争取补贴电费“颗粒归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