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华润风电(费县)有限公司的委托,山东鸿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承担了编制《华润新能源费县风电场工程(二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咨询工作。
2018年8月,山东鸿林工程技术有限公司委派工程技术人员组成编制小组,实地调查了“华润新能源费县风电场工程(二期)”拟使用林地的现状,征求了当地林业主管部门的意见,搜集了相关技术资料等工作。编制单位认真审查了《华润新能源费县风电场工程(二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开展工作的条件,该项目符合《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审核审批管理办法》(国家林业局第35号令)的文件精神。依据国家林业局新颁布的《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编写规范》(LY/T2492-2015)的相关技术标准,完成了该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的编写工作,并按程序进行上报,项目于2018年9月25日获批。
项目核准同意华润新能源费县风电场工程(二期)永久使用费县费城街道办事处、朱田镇、梁邱镇、马庄镇等4个镇(街道办)24个行政村集体林地1.5197公顷。
项目核准同意华润新能源费县风电场工程(二期)临时使用费县费城街道办事处、朱田镇、梁邱镇、马庄镇等4个镇(街道办)24个行政村集体林地2.2274公顷,临时占用期限24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