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仁贤代表说,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生态文明思想指引下,我国能源结构有了明显的改善,可再生能源应用比例稳步上升,燃烧带来的污染和排放大幅度降低,空气污染和雾霾治理成效显著,这些都得益于可再生能源的大力推广。
但是以煤炭为主的化石能源高比例应用带来的环境压力仍然十分巨大,煤炭消费量在连续3年下降后,近2年又出现了回升,2017年同比增长0.4%,2018同比增长1.0%,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构成严峻挑战。
曹仁贤告诉记者,2015年12月,习近平主席在巴黎气候大会上向全世界庄严承诺:中国将于2030年左右使二氧化碳排放达到峰值并争取尽早实现,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20%左右。兑现承诺最关键路径是:减少煤炭发电,提高可再生能源发电占比。进一步加快发展光伏、风电等非水可再生能源发电,是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必然要求,是应对气候变化、建设美丽中国的必然选择。
曹仁贤认为,大力发展可再生能源产业,并在产业发展的前期,通过征收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对可再生能源发电给予补贴,是推动高比例可再生能源应用的“顶层设计”,对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发挥了极其重要的促进作用。
但近年来,随着可再生能源发电装机规模的不断增加,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过低及部分环节电价附加没有足额征收等原因,造成目前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出现了严重不足,造成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长期巨额拖欠,让走在绿色前沿的可再生能源发电企业经营艰难,甚至有因此倒闭的,影响了社会各界对我国可再生能源发展的信心,也影响了政府的形象信誉。
曹仁贤告诉记者,2018年3月,他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上,提交了《关于加大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力度的建议》的建议(第5297号)。建议通过对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提高征收标准和扩大征收范围等措施,解决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缺口问题。
2018年7月,他收到了国家发展改革委答复意见(发改建议﹝2018﹞196号),内容基本都为原则性意见,没有具体目标和措施,也没有进展。
截止到2018年底,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缺口超过1100亿元,若不采取有效措施,今后几年缺口还会逐步扩大,所以解决问题“宜早不宜迟”。
为此,曹仁贤再次提交议案,呼吁有关部门积极行动起来,通过增加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等措施,彻底解决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缺口问题,促进我国可再生能源产业持续健康发展。
具体建议如下:一是适当提高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的征收标准。建议将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征收标准由现行0.019元/千瓦时提高到0.029元/千瓦时(相对于我国经济体量,可再生能源补贴资金是非常有限的,德国的可再生能源附加费经过几轮下调,目前还有0.54元/千瓦时),用能企业电费多支出2%左右,对当前企业减负和工商业用户降电价影响有限。
二是加大征收力度,应收尽收。目前全国高耗能行业总装机达1.4亿千瓦的自备电厂,每年发电量近7000亿度,没有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连续多年没有缴纳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已累计形成拖欠近800亿元。建议相关主管部门要加大工作力度,尽快完成自备电厂历年拖欠的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追缴清收工作,同时切实做好按时足额征收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