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0日、12日,国家能源局连续就“新能源平价上网推进方案”和“2019年新能源发电建设管理方案”向全社会征求意见。积极推动新能源平价上网成为上述方案的共同主题。
国家能源局就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建设管理征求意见
优先建设平价项目
本报讯记者姚金楠报道:4月12日,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征求对2019年风电、光伏发电建设管理有关要求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下称《征求意见稿》),明确在优先建设平价上网项目的基础上,采取竞争方式配置需国家补贴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具体竞争配置要求随函件同步下发。
根据《征求意见稿》,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要研究论证本地区建设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的条件,在组织电网企业论证并落实拟新建平价上网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基础上,优先推进平价上网项目建设。经充分论证不具备建设平价上网项目条件的省(区、市),综合考虑相关规划、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确定合理的需国家补贴项目的总规模,分别按风电和光伏发电项目竞争配置要求通过规范竞争方式选择需纳入国家补贴范围的项目。
《征求意见稿》强调,在竞争配置过程中,要将上网电价作为重要竞争条件,优先建设补贴强度低、退坡力度大的项目。
对于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征求意见稿》要求,各省级能源主管部门应与当地省级电网企业充分沟通,请电网企业对所在省级区域风电、光伏发电新增建设规模的消纳条件进行测算论证,做好新建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电力送出工程的衔接并落实消纳方案,优先保障平价上网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
同时,在随函件下发的《风电项目竞争配置指导方案(2019年版)》中,对于新建和存量风电项目也给出了明确的竞价要求。2019年度新增集中式陆上风电和海上风电项目全部通过竞争方式配置并确定上网电价,各项目申报的上网电价不得高于国家规定的同类资源区标杆上网电价。已核准的陆上风电项目两年内未投产并网的,需按照并网年份标杆价格上限重新参与市场竞价。
此外,在同步下发的《2019年光伏发电建设管理工作方案》中,针对光伏发电项目的补贴总额也作出了明确说明:2019年度安排新建光伏项目补贴预算总额度为30亿元,其中,7.5亿元用于户用光伏(折合350万千瓦),补贴竞价项目按22.5亿元补贴(不含光伏扶贫)总额组织项目建设。
国家能源局就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建设方案征求意见
平价项目建设消纳条件是前提
4月10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公开发布《关于征求<关于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建设的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下称《征求意见稿》)。根据征求意见稿,将优先建设风电、光伏的平价上网项目,但需严格落实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
关键考量在“消纳”
按照《征求意见稿》的相关要求,将先行确定一批2019年度可开工建设的平价上网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在开展平价上网项目论证和确定2019年度第一批平价上网项目名单前,各地区暂不组织需国家补贴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的竞争配置工作。
既然优先建设,就必须严格落实平价上网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条件。而且,此次《征求意见稿》明确给出了各类电站在电量消纳方面的优先级别:2018年或以前年度已核准(备案)或已配置的陆上风电、光伏发电项目若自愿转为平价上网项目,则电网企业按最优先级别配置消纳能力;2019年度新建平价上网项目次之;在保障平价上网项目消纳能力配置后,再考虑需国家补贴的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需求。
那么,如何有效保证平价上网项目的电力送出和消纳工作落到实处?《征求意见稿》要求,项目要规范签订长期固定电价购售电合同(不少于20年)。对于“固定电价”,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融资联盟秘书长彭澎表示,目前仍有两种思路有待进一步确定:与脱硫燃煤标杆电价同价或完全固定数值的电价水平。“这其中涉及到脱硫燃煤标杆电价如果发生波动怎么办。例如某地现在的脱硫燃煤标杆电价是0.37元/千瓦时,也许正好可以符合光伏电站的投资要求。但如果下一年度降到0.36元/千瓦时,投资商可能就面临亏损。这0.01元/千瓦时的波动到底该由谁承担?”彭澎说,“所以,到底是跟着脱硫燃煤标杆电价走,还是确定一个明确的价格长期执行下去,就要看下一步国家能源局、电网公司等各相关方如何协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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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企业钟情“平价”
在《征求意见稿》发布前,已有部分无需国家补贴或平价上网的可再生能源项目正在推进前期工作。去年底,江苏省连云港市灌云县政府与西安隆基清洁能源有限公司正式签约光伏高效平价上网基地项目,总规模700兆瓦;去年4月,国家能源局发布《关于乌兰察布风电基地规划建设有关事项的复函》,明确国家电投内蒙古乌兰察布风电基地一期建设规模6000兆瓦,列入内蒙古自治区2018年新增风电建设规模管理,但所发电量参与京津冀电力市场交易,国家不予补贴。
“大型的开发企业即使在没有详细的平价项目政策之前,也不再要求国家补贴,其中最主要的考虑就是要建设大装机规模的电站。”彭澎指出,一旦项目要求国家补贴,装机容量势必会受到限制。“对于大企业而言,他们更倾向于大项目,把容量要求排在第一位。而对于小企业,当然希望单个小项目的利润率更高,也就希望有一些国家补贴。”
同时,彭澎也指出,对小企业而言,长期持有可再生能源发电项目这样的重资产并不现实。“重资产的持有要和企业的体量以及资金实力相匹配。在过去五六年间,部分中小企业持有电站资产,一方面是由于行业正处于金融扩张期,另一方面早期项目能够拿到补贴,看起来回报率还是比较高的,但这不是常态。所以,大家一定要量力而行。”
地方态度“谨慎”
目前,广东、江苏、安徽、河北、黑龙江等地已陆续发布光伏平价上网项目申报通知。虽最终结果有待进一步审核统计,但记者采访中发现,很多地方政府对于平价上网项目的申报仍持谨慎态度。
以广东省为例,在广东省发改委、能源局转发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关于积极推进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有关工作的通知》时就明确指出,广东省风能、太阳能资源条件较差,“各地市要审慎引导企业开展风电、光伏发电无补贴平价上网项目的综合分析评估,做好研判论证”。
即便在已经发布试点项目的辽宁省,省发改委新能源处处长孙玉芳指出,可再生能源平价上网的推进工作也很困难。“一方面,省内到底还有多少消纳空间,不确定性因素太大,尤其是临近2020年,弃风弃光率要降低到5%以下,消纳问题必须解决。辽宁省目前的光伏发电市场环境监测评价结果是‘绿色’,就是市场环境较好。但现在辽宁正好处在临界点,如果没控制好,一下子项目上多了、上快了,很可能出现弃光,那就前功尽弃了。”另一方面,孙玉芳表示,通过此前的清理核查,省内已备案的未开工和在建光伏发电项目已经突破200万千瓦,“光伏电站建设施工周期短,我们现在很害怕新的一批还没启动,老的项目就大批量涌上来”。
根据本次《征求意见稿》,具备建设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条件的地区,有关省(区、市)发展改革委应于4月25日前报送2019年度首批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名单。确不具备建设风电、光伏发电平价上网项目条件(或可建规模十分有限)的,有关省(区、市)能源主管部门应在5月31日前向国家能源局报送需国家补贴项目竞争配置的办法及工作方案,按国家能源局对有关竞争配置办法及工作方案的论证反馈意见组织开展有关工作。
对于上述时间要求,有业内专家透露:“各省要在5月31日前上报省内方案,此后可能还有修改的过程,恐怕各省方案的最终敲定很可能要在6月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