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4月22日,大自然保护协会(TNC)与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CWEA)就“加强可再生能源发展和生态保护”在京签订合作谅解备忘录,共同坚持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促进风电开发与生态环境保护的协同推进和有机统一,助力中国风电的可持续发展。
图为TNC大中华区首席执行官马晋红、CWEA秘书长秦海岩22日签订合作谅解备忘录。中国科技网 夏青 摄
在第50个“世界地球日”——为世界环境保护而设立的节日签署此合作谅解备忘录颇具意义。大自然保护协会大中华区首席执行官马晋红表示,此次合作顺应中国可再生能源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趋势,双方优势互补,必能相互促进、事半功倍。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表示,双方未来将通过开展热点问题研究、培训交流与研讨、生态认证标准开发等系列合作,积极宣传绿色发展理念和科学方法工具,提升企业生态保护意识,引导风电建设合理布局,实现风电发展和生态环保的平衡发展。
大自然保护协会亚太区主任Jack Hurd、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在媒体专访环节,就有关风电发展和生态保护的热点问题进行了详细回答。以下是经整理的访谈实录:
问:风力发电的意义以及其对环境改善所起作用?
秦海岩: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要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改革生态环境监管体制,同时也指出要发展清洁能源产业,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能源体系,推动形成人与自然和谐发展现代化建设新格局。风力发电清洁、环保,是国家大力支持发展的产业,符合我国生态文明建设、治理环境污染的需要,也是我国推动能源转型、应对气候变化的需要。我国中央政府向国际社会庄严承诺,到2020年非化石能源占一次能源消费比重达到15%、到2030年达到20%的目标,发展风电是兑现承诺的重要保障措施之一。
此外,与我们每个人息息相关的,是空气质量问题。化石燃料排放温室气体,是污染大气环境的主要原因,就风能发电而言,不会产生有害物质,无温室效应,具有较高的环保价值,发展可再生能源可保护大气环境。
问:如何看待及解决风电发展可能对环境产生负面影响的问题?
秦海岩:在风电项目开发过程中,确实也存在一些破坏生态的问题,但这并非风电产业本身所致,更多是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监管问题。美国、德国、瑞典、丹麦等国家的大量实例证明,规范化建设的林地和山地风电场不会对生态环境造成过度伤害,并能够通过保护和修复措施将损害降到要求的范围内。国内绝大部分风电场也能够严格按照环评要求施工建设,其中国电宁海茶山风电场、华电郴州太平里风电场等众多风电场更是与环境和谐共处,带动地方经济发展,改善民生的典型。
联合国政府间气候变化专门委员会(IPCC)的研究报告显示,美国风机造成的鸟类死亡率预估在每年每兆瓦0.95到11.67只。而美国渔业与野生动物协会的统计数据更为直观:美国平均每年有10万到44万只鸟死于风力发电机。但是,高楼对鸟类的影响是风机的5000多倍!家猫对于鸟类的影响是风机的1000多倍!每10000只死于人类活动的鸟类中,只有不到1只是因为风机!
而就能源本身而言,美国的一项研究表明,如果我们以能源全生命周期对鸟类的影响来看,相比风电和光伏,煤电每年杀死的鸟类更多。从煤炭的开采到发电、加之其所造成的气候变化,平均下来,每1000兆瓦的煤电电力会导致5只鸟的死亡。
列举这些证据和数据并不是想说风机的影响就可以忽略不计,家猫和煤电就是罪大恶极,只是希望大家了解的更多一些,对“风机”更公平一些。
风能行业也在积极寻求确保风电开发与环境保护协调发展的途径,这也正是我们与大自然保护协会合作的初衷。特别是TNC提出的DbD(Developed by Design)方法,可以从政府政策制定开始为政府提供更为科学的指导;在企业开发建设前也可以提出有效的规避措施;在不可避免造成一定程度影响的情况下,可以用成本有效的方式对造成影响的区域进行生态补偿和修复。希望借助双方在各自领域的优势可以促进风电与环境友好协调发展。
中国可再生能源学会风能专业委员会秘书长秦海岩答记者问。中国科技网 夏青 摄
问:如何看待及解决风电开发企业把环保作为开发的制约因素之一的问题?
Jack Hurd:向可再生能源的转变是通往稳定气候的道路中关键的一步,但这一转变也同时带来了一个挑战:与传统化石燃料相比,大规模的风能和太阳能开发对土地使用强度更大,风能和太阳能的利用无疑是清洁的,但却不一定总是生态环保的。自然资源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导致土地使用、环境和社会影响方面的冲突不断增加,而这些冲突常常会给政府和企业带来沉重的代价。因此,对政府和商业决策者来说,在从事可再生能源规划和运营时,兼顾发展潜力和自然资源保护需求至关重要。
通过预测未来的能源需求,并在国家、地区或景观尺度上进行规划——而非零碎的、逐个项目进行规划——我们可以减少可再生能源对土地及水资源的影响,保护自然资源和依赖这些资源的生态群落,甚至加快向可再生能源能源的转变。科学研究表明,全球已经被人类活动所影响的土地已经足够满足实现巴黎气候协议的目标所需的可再生能源。因此,我们需要将发展可再生能源的影响导向这些对生态群落来说用途有限的地区和水域。
我们需要把工作做在前面,在满足人们对低廉、清洁能源需求的同时,最大程度地避免和减少对生态环境的影响。
我们认为,开发风力资源不一定要以牺牲自然为代价。所需要的是从全局考量,找到规划、实施和抵消现有和未来发展项目负面影响的更好方法。以更智能,更平衡的方式对发展项目提前规划,公司和政府就可以将项目设在最佳位置,这也是一种对关键土地和水域恢复保护的投资。如果实施妥当,更智能的开发计划和实施的确可使自然受益。
我想要特别指出的是,对风电企业来讲,正确看待并处理这个问题、提前考虑并积极采取措施避免或者补偿,可以避免因不环保而造成的审批延迟和经济损失,避免因环评不通过而造成的沉没成本,可以以更少的时间和更少的花费来实现企业乃至整个行业的绿色、可持续发展。
TNC开发的DbD方法,以科学为基础,可为消除开发所造成的影响提供更为全面的解决方案,它能够识别潜在的生态风险,引导开发工程规避高生态价值区域,指导补偿资金配置、使其更有效地服务于生态修复和保护。该方法核心的三步式过程被称为减缓层次(the mitigation hierarchy)。在大尺度规划中,我们寻求:避免影响价值高的土地和水源; 在无法避免的情况下,将影响最小化,例如现场修复及其他措施; 为不可避免的影响提供场外“补偿”。减缓层次可以被应用于促进可再生能源的开发,并且会以一种有助于实现土地和水资源管理、野生动物栖息地或生态群落的需求等其他政策的方式。
在规划能源开发时,“发展系统规划”方法和减缓层次的应用可以为监管提供可预测性,并降低项目风险,为企业和政府都节约成本,同时提高土地和水资源的保护成果。
该工具有大量已发表的研究文献、报告和书籍作为技术支撑,且有实地项目的验证和实施。但需要指出的是,每个国家、地区的可再生能源资源条件、发展目标,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丰富程度,以及这二者间存在的生态、环境风险都不尽相同。因此,尽管有了一些好的科学方法的指导,TNC也乐意与不同的部门和机构合作,因地制宜、结合具体情况开发不同的应对方案,助力于可再生能源发展的“发展”和“保护”兼顾。
问:DbD方法是否与中国风电开发已有的生态环境保护相关管理规定重复?
Jack Hurd:请让我以美国在这方面的经验和教训来回答这个问题。经历了多年的开发之后,美国社会和政府渐渐认识各类开发对生物多样性的负面影响。人们开始呼吁在发展的过程中给野生动植物留下生存的空间,政府成立了各种类型的保护地,并且利用各种减缓政策/措施来避免、减轻和抵消各类开发对生物多样性的影响。
但我们发现,仅仅依靠“减缓措施”是不行的。仅仅依靠减缓,能源发展的影响只在逐个项目的基础上加以考虑。很少或根本没有考虑到它们对土地和水域的集体影响,而恰恰是这些土地和水域能为野生动物提供栖息地、为人们提供清洁的空气、饮用水、食物和长期的经济稳定。在已遭受损害的地区进行补偿,往往采用“创可贴”的方法,即“毁树-种树”的方法,无助于整体景观的恢复,且往往导致数百万美元的资金浪费。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TNC的科学家们提出了DbD这套科学方法,主要有三个好处:通过在投资开始之前提前规划,可以未雨绸缪地对开发进行主动而全面的生态风险评估,确定拟议项目的潜在风险;通过更大尺度的规划,突破仅仅开展单个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局限,我们可以确定某一特定区域或景观潜在的累积影响,而不仅仅是具体项目层面上的单一影响;通过制定全面的战略,我们可以避免对价值高的区域造成影响,并鼓励在价值低或不太可能产生冲突的地区发展。该方法能够弥补当前生态补偿政策和具体实践的很多短板和不足,为生态补偿过程中的关键问题提供更透明和可信的科学基础。
由此可见,DbD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政策并不重复,而是提供了一个统筹的前端思考和一个具有操作性的补偿方案。
问:目前在整个风电场的开发过程中,有哪些手段可以采取以预防或降低对环境的破坏?
秦海岩:风电建设需要做好前期的规划工作,在规划时尽量避开生态环境敏感区域;提高风电的设计水平,使之能够很好地融入环境;施工后及时回填,恢复原有植被,可以大大减少水土流失概率;此外,在修建道路时尽量使用原来的道路或者在原有道路上拓宽,对水土和植被的影响会减小。
问:给风电开发相关部门、企业的建议?
秦海岩:一是前期设计,应分析因修建风场而对环境产生的各种影响及其影响的程度和范围,根据需要制定并采取专门的环境保护措施,积极开展环境保护的有关工作;二是在风场的设计、施工及运营管理过程中,注意凸显各组成部分的环保功能,使风场在功能发挥的同时,对沿线环境的负影响最小,保护土地、水体、空气和生物资源,珍惜现有资源价值。总之,风电场建设和环境条件密切相关,在设计、施工与营运管理全过程中,都必须加强环境保护,真正做到风力发电与自然环境相和谐,努力建成环保风电、景观风电、生态风电。
此外,我们也呼吁,国家强调相关部门出台政策前应进行更为科学和综合性的评估,以避免解决了旧的矛盾又产生新的问题。比如为解决风电发展中植被破坏等问题,工作涉及林业行业管理部门及能源行业管理部门,应加强多部门沟通协调,共同协作。
大自然保护协会亚太区主任Jack Hurd答记者问。中国科技网 夏青 摄
问:作为一家生物多样性保护组织,TNC为何与CWEA开展合作?
Jack Hurd:作为世界上最大的非营利性自然保护组织之一,TNC的使命是保护所有生命赖以生存的土地和水域。我们的愿景是一个生物多样性蓬勃发展的世界,人们保护自然是为了保护自然本身,同时保护自然满足我们需求和丰富我们生活的能力。
为了达到这个目标,我们的工作方式是“跨领域、跨部门、跨国界”的。应对当今人类和自然共同面临的一些难题,制、推广好的做法来保护自然、并且改善人们的生活。我们以实地经验为基础,通过科学研究论证、切实可行的解决方案和与其他机构的通力合作来影响全球决策。
面对愈加明显的气候变化的迹象,能源需求的飙升,以及风能和太阳能发电成本的大幅下跌,电力行业正处于快速转型的状态。许多政府和企业也都在迅速地转向可再生能源,在未来的10年内,我们将看到电力从生成到储存、再到传输和使用的一系列重塑。如我们所见,中国在可再生能源发展方面,过去已取得重大的进步,未来也有着巨大的潜力,在这一领域已走在世界前列,值得全世界的赞扬。而这种领导力无论是对于全球的气候行动,还是对于中国的洁净空气都至关重要。
在中国,扩大可再生能源是国家首要任务之一,保护生态环境也是国家首要任务之一,所以我们要回答的问题是:如何在大幅增加风力涡轮机和太阳能光伏发电单元的数量,并建设电网将他们与能源需求中心连接起来的同时,不破坏重要的土地和水资源,不制造冲突或增加风险?随着中国经济和对清洁能源需求的增长,两个领域不同组织的合作现在非常重要。
TNC和CWEA的合作,顺应大趋势、也是偶然中的必然:
双方有一致的愿景。在气候变化与能源领域,TNC重点关注土地部门在应对气候变化中的贡献,并致力于推动可再生能源的科学、合理选址,在促进可再生能源快速部署的同时将其对生态系统的影响降到最低。这与CWEA促进中国风能技术进步,推动风能产业发展,提升全社会新能源意识的目标是一致的。我们都希望推动风能生态友好地,可持续地发展。TNC在美国的诸多成功案例已经表明,经过科学合理的规划、建设和生态修复措施,风电发展和生态保护是可以实现共赢的。
双方在此领域优势互补。CWEA是风电方面的交流合作的专业平台,有丰富的专家库,TNC对生物多样性保护有系统的科学理论支撑和丰富的实践经验。
双方认可彼此的工作理念。坚持多方协作、坚持以科学为基础的保护方法和标准化分析方法,是TNC进行所有保护工作的前提。CWEA作为中国风能领域对外学术交流和技术合作的窗口、政府和企事业单位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与风电同行具有良好的协作和沟通关系。我相信双方的合作必能进一步促进风电的可持续发展。
问:TNC和CWEA将开展哪些具体合作?
Jack Hurd:我们的具体合作内容主要包括:开展中国风能行业热点问题/风能生态保护问题联合研究;面向风能企业和相关机构合作开展培训、交流与研讨;以及,共同推进风电生态认证标准的制定。
我认为,我们和CWEA在这里做的努力,是在响应十九大报告“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形成绿色发展方式和生活方式”做一点积极的努力。中国《生态文明体制改革总体方案》中明确规定,“要树立发展和保护相统一的理念”,“发展必须是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平衡好发展和保护的关系”,“实现发展与保护的内在统一、相互促进”。这是一个大趋势,不仅仅是对风能行业,其他的行业也需要考虑这个问题。所以,我们今后的工作对风能行业的发展是有一定的积极意义的。对未来5年与CWEA的合作,我们充满了期待。
问:对与TNC未来五年的合作,有什么样的期待?
秦海岩:希望可以探索出一条适合中国的环境友好型风电发展之路。未来五年我们将与TNC在专业领域联合研究、提高风电产业的环保意识、树立行业标准等方面开展合作。希望通过与TNC的紧密交流可以更多吸取国外的经验。期待在我们的联合努力下,可以找到更为可行的推动环境问题改善的方法,也为风电发展扫除顾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