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副院长或名誉院长,1位;
2、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总工程师,1位;
3、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下属研究所负责人,5位;
4、中国华能集团清洁能源技术研究院下属研究团队或实验室负责人,13位。
三、招聘研究方向
IGCC发电技术,CO2捕集、利用和埋存技术,燃料电池发电技术,可再生能源发电及储能技术,高温合金材料技术,电站设计优化,褐煤提质和煤炭综合利用技术,核电技术等技术领域。
四、招聘条件
1、一般应在海外取得相关专业博士学位,年龄不超过50岁,特别急需者可放宽至55岁;引进后前两年在岗工作时间每年不少于6个月,此后每年在岗工作时间应不少于9个月;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具有主持重大科技项目经验,在国外著名高校或科研院所担任相当于教授职务的专家学者,掌握关键技术和急需紧缺人才可放宽为担任副教授或相当职位;
·在国际知名企业担任高级职务的专业技术人才;
·拥有自主知识产权或掌握核心技术,具有海外自主创业经验,熟悉相关产业领域和国际规则的创业人才。
五、相关待遇
1、引进人才可以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申请国家“千人计划”,获批后享受相应待遇,包括由中央财政一次性支持人民币100万元、在国内任一城市落户等;
2、引进人才享有配套的科研设施及科研经费,在规定的职责范围内可自主确定研究方向及课题、自主组织研究团队、自主使用研究经费;
3、引进人才薪酬参照其海外工作情况协商确定,并根据有关规定享受税收优惠政策,取得重大研究成果时,经评议可获得特别奖励(包括一定的股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