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风电公布,公司与青海明阳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青海明阳)共同投资设立德令哈风扬新能源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风扬新能源),注册资本金为人民币100万元,其中公司持股90%出资90万元,青海明阳持股10%出资10万元。由风扬新能源负责中节能风扬德令哈50MW风电项目(以下简称风扬德令哈项目)的核准及后续开发建设工作。
经双方协商,公司拟无偿受让青海明阳所持有风扬新能源10%股权,本次股权交割完成后,公司将持有风扬新能源100%股权,风扬新能源将成为公司的全资子公司,有利于加快推进公司风电项目的开工建设,不断扩大公司的装机规模,进一步提升公司市场影响力。
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双方根据标的企业的资产状况协商确定,截至本公告日,风扬新能源注册资本尚未实缴到位,尚未开展生产经营,其资产总额、负债总额及净资产的账面价值、营业收入及净利润等均为0,因此本次转让对价为0元。
青海明阳作为持有公司重要子公司10%以上股份的股东,为公司的关联方,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