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7日,记者从国家电网了解到,国家电网有限公司党组进一步研究出台应对疫情影响、全力恢复建设助推企业复工复产共计十二条举措。其中,将复工、新开工建设的项目包括:
1、雄安500千伏雄东变及220千伏送出工程;
2、青海——河南、雅中——江西±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张北柔性直流,蒙西——晋中、张北——雄安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总建设规模713亿元;
3、陕北——武汉±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山西垣曲抽水蓄能电站等一批工程,总投资265亿元;
加快推进南阳——荆门——长沙、南昌——长沙、荆门——武汉、驻马店——武汉、武汉——南昌特高压交流,白鹤滩——江苏、白鹤滩——浙江特高压直流等重点项目前期进度,力争尽早核准开工。
2月份完成开评标项目28个,采购规模约196.42亿元;再发布招标公告项目23个,3月份完成相关招标采购工作。
国家电网十二条举措具体如下:
第一,全面推进中央部署重点任务。
加快“三区两州”深度贫困地区、抵边村寨、阿里联网等保民生电网项目建设;开工建设雄安500千伏雄东变及220千伏送出工程,全面完成冬奥会配套电网工程建设。
第二,积极推进在建重点工程建设。
全面复工青海——河南、雅中——江西±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张北柔性直流,蒙西——晋中、张北——雄安1000千伏特高压交流等一批重大项目建设,总建设规模713亿元,全力带动上下游产业复工复产。
第三,加大新投资项目开工力度。
新开工陕北——武汉±800千伏特高压直流工程、山西垣曲抽水蓄能电站等一批工程,总投资265亿元。合理安排重点电网加强、提升清洁能源消纳、电源送出、电铁配套等工程及后续建设工作。
第四,推进一批重点项目前期工作。
加大基础设施领域补短板力度,加快推进南阳——荆门——长沙、南昌——长沙、荆门——武汉、驻马店——武汉、武汉——南昌特高压交流,白鹤滩——江苏、白鹤滩——浙江特高压直流等重点项目前期进度,力争尽早核准开工。加快推动闽粤联网、北京东、晋北、晋中、芜湖特高压变电站扩建、川藏铁路配套用电等一批重要电网工程前期工作。
第五,积极做好工程复工组织工作。
提前制定工程建设方案,加快工程招标及评审批复,利用网上办公、线上地方政府审批机制,及早落实建设手续。做好资金、队伍、物资以及医疗、运输等资源筹措和施工人员准备工作,确保第一时间开复工。
第六,加快组织物资招标采购。
利用线上发标、异地评审等措施,加快已招标项目开评标工作,2月份完成开评标项目28个,采购规模约196.42亿元;再发布招标公告项目23个,3月份完成相关招标采购工作。
第七,开辟物资采购绿色通道。
建立物资供应绿色通道,优先采用协议库存模式,压缩采购流程,提高采购效率。紧急需求按照“随到随招”的原则,建立专车批次实施采购。疫情防控相关采购项目同等条件下优先考虑信用良好的中小微企业。
第八,对疫情防控期间暂不能正常开工、复工的企业,客户即日起可申请减容、暂停、减容恢复、暂停恢复,不受“基本电费计收方式选定后3个月内保持不变”“暂停用电不得小于15天”等限制。对因疫情防控需要扩大产能的企业,如选择按合同最大需量方式结算基本电费,超过合同约定最大需量105%部分按实计取。
第九,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全面实施“三零服务”。
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类新办企业、需扩大产能企业的用电需求,开辟办电绿色通道,实施零上门、零审批、零投资“三零”服务。对疫情防控物资生产企业确因流动资金紧张、交费有困难的,疫情防控期间欠费不停电。
第十,提升疫情防控重点单位供电保障水平。
对定点医疗机构、隔离场所、医疗队驻地、疫情检查站、疫情指挥部等疫情防控重点单位及场所,建立供电保障全天候专属服务团队,开展24小时在线供电监测,配备应急发电车,协助客户开展用电设备维护和巡视检测;对因疫情防控需要增加第2路电源的,免收高可靠性供电费。
十一,提高办电服务效率。
充分发挥“网上国网”手机APP、95598热线、微信公众号等渠道优势,全面推行网上办电服务,推动服务事项“网上办、掌上办、指尖办”;对因疫情防控引发的企业基本电费计收方式变更、暂停及其恢复等业务,实行“当日受理、次日办结”“先办理、后补材料”,全力支持企业尽快复工复产。
十二,强化产业链金融服务保障。
通过信托、资产证券化、保理等方式,多措并举为上游企业提供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全面推广电e贷、电e票业务,为下游用电客户在线提供低成本金融服务,着力缓解关联中小微企业融资问题;大力推行保险替代保证金,减少资金占用,为供应商企业减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