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2020年底或2021年初,中国将成为全球装机量最大的海上风电国家。但中国的海上风电市场远非一帆风顺,快速发展的压力已经开始显现出来。
在中央政府制定了宏大的可再生资源发展目标后全国众多省份也纷纷投入到可再生能源的发展之中,中国2020年海上风电的发展目标从约5吉瓦并网发电产能以及10吉瓦在建产能提升至约9吉瓦并网发电产能以及30吉瓦在建产能。
截至2018年底,中国已批准的海上风电项目总数为43吉瓦,市场上开发商约有30家,其中国企占主导地位,市场份额约为65%。2019年11月,金风科技总工程师、金风海上业务(Goldwind Offshore)总经理翟恩地在一次会议上指出,当前行业产能离满足这些计划中的目标和需求还相去甚远。
翟总在会议上指出,中国风电机原始设备制造商的2020年交付能力约为5.8吉瓦,加上2021年的5.25吉瓦,装机能力共计11.05吉瓦。他表示,中国市场上有22艘安装船在运营中,还有7艘在建,计划于2020年底交付。但是,综合原始设备制造商的生产能力与承包商的安装能力,行业总体产能与目标之间存在巨大差距。
他指出,这会导致“恐慌”和市场对交付能力的激烈竞争。一些市场预测显示,在计划时间内,中国风电机制造商的交付能以较目标相差20吉瓦以上。
翟总的分析受到了亚洲风能协会董事Edgare Kerkwijk的完全赞同。他表示:“中国正试图在海上风电领域完成一次飞跃。”
“中央政府将海上风电视为获取大量电力来源的一种协调的方式,但是在中央的指导方针下,各个省份也发挥着重大作用。”
在政府的要求下,能源领域的所有国有企业快速进入市场。国内海上风电业内领先的5家开发商均为国有企业。
但是,Kerkwijk指出:“供应链存在巨大问题,中国的原始设备制造商无法足够快地生产足够的风电机。虽然现有以及在建的安装船数量较多,但这些船都无法安装10兆瓦以上的风电机,而通用可再生能源(GE Renewable Energy)这样的企业已经成功测试了12兆瓦风电机组并计划在中国投入生产。”
几家国内的大型风电机供应商已经对供应链的产能表示担忧,无法满足宏大的目标。叶片、主轴承等组件的制造以及海上电缆等相关产品的制造已成为瓶颈,将限制新增产能的并网速度。
而且,随着业内努力提高风电机制造能力,在“供应链紧缩”中还需要考虑另一个挑战,以及海上风电目标的制约瓶颈,即中国政府公开表示希望降低或完全取消海上风电关税。
官方媒体报道,中央政府计划从2022年起大幅减少或取消对新建海上风电场的补贴,但仍鼓励地方政府出台补贴政策,以刺激新产能。
Kerkwijk表示:“目前,中国政府面临着许多声音,要求延长取消关税的期限。目前政府对刺激经济进行了巨额投资,可以想象,为了保持经济状况的良好,政府可能将推迟政策变更。提供流动性可能会延伸至基础设施领域,这可能意味着激励措施和关税将存在更长时间。”
翟博士还指出了其他挑战的存在。第一个技术挑战是中国风电机的年发电量需要大幅提高。第二个是通过设计优化和减少风电机安装所需时间来降低资本支出。第三个是运维成本过高。
展望未来,翟博士建议,随着成本和上网电价的下降,在欧洲广泛使用的价格竞标机制将发挥更重要的作用,催生“产业联盟”的成立,并建立“利益共同体”。与此同时,连续和集中的海上风能开发也将起到降低成本的作用。
中国风电机制造商正在解决对风电机以及更大、更高效机型日益增长的需求,但中国风电业的发展水平落后于欧洲。全球风能理事会战略总监赵峰表示,中国制造商正在奋起直追。他指出,仅在两年前,中国海上风电机的平均规模还不到4兆瓦,但是这一情况将有所改变,这也是欧洲开发商降低平准化能源成本的原因。
2019年8月,东方电气建成一台10兆瓦的风力机。近期,上海电气在广东的制造基地安装了首台8兆瓦的风机,基于西门子歌美飒可再生能源的专利设计。全球风能理事会称,2019年,有6家中国风电机原始设备制造商推出了新机型,目前制造商正在推出新的中速和直驱解决方案。
Kerkwijk表示,一旦中国海上风电机的平均功率上升至欧洲水平,产能增加就会加速。但是,短期内中国风电机不太可能打入欧洲或其他出口市场,因为当前中国国内市场的需求尚未满足。
Kerkwijk表示,他预计中国市场对于欧洲开发商和建筑公司而言仍然是一个很难打入的市场。他解释道:“作为开发商,EDF已经在中国市场取得了一些成功;DEME也与中远海运集团签署协议。但是,中国风电市场对西方企业而言依然充满挑战。”
Kerkwijk指出,300兆瓦的东台四期海上风电场的全部风电机现已投产,该风电场是国内首个合资开发项目,由中方与外资企业EDF联合建设。EDF集团于2019年与国家能源集团(CEIC)签署了一项突破性协议,参与中国两座海上风电场的建设和运营,共同在江苏海上建设东台四期和五期项目,总装机容量达到500兆瓦。
DEME与全球最大航运公司中远海运签署了一项总括协议,在中国海上风电开发领域进行密切合作。但是,Kerkwijk预计,短期内中国开发商与承包商之间不会出现太多此类协议。
Kerkwijk预计,中期看来,要完成海上风电的宏伟目标,中国需要加大改革力度。他认为,除快速推出更大规模的新型风电机、扩大安装船船队规模以及降低海上风电场的建设和运维成本外,中国企业还应向欧洲同行取经,打造专业化的海上风电业务。
他指出,风电机制造商明阳智能与电力公司三峡集团签署了风电框架协议,上海电气下属风电集团(电气风电)也计划分拆上市,这都推动行业朝着正确的方向迈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