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北省发改委近日印发的《河北省2020年风电项目谋划工作方案》,我省将在做好生态环境保护前提下,在具备电力送出及消纳条件的山区和丘陵地区组织谋划风电项目。其中,我市共有行唐县、元氏县等7个县(区)入列。
方案以《中国县(市)社会经济统计年鉴(2012)》划定的“丘陵县”“山区县”名单为基础,结合近年行政区划调整情况,明确以下除张家口、承德和秦皇岛、唐山、沧州市以外的“丘陵县”和“山区县”。
丘陵县(11个):石家庄3个(行唐县、元氏县、鹿泉区)、邯郸3个(邯山区、丛台区、磁县)、邢台3个(临城县、内丘县、沙河市)、保定2个(满城区、顺平县)。
山区县(14个):石家庄4个(井陉县、灵寿县、赞皇县、平山县)、邯郸2个(涉县、武安市)、邢台1个(邢台县)、保定6个(涞水县、阜平县、唐县、涞源县、易县、曲阳县)、张家口1个(蔚县送河北南网)。
根据方案,鼓励结合制氢、供暖、微电网等方式,采取“风电+”综合开发利用模式。选择综合实力强、经营业绩好、技术水平高、产业带动力大、诚信记录优的企业谋划平价项目。谋划项目原则上需满足1年以上测风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