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锐电正挣扎在生死一线。
4月13日,ST锐电收盘跌停,报0.65元/股,连续第20个交易日股价低于1元,如无意外,将成2020年面值退市第一股。根据有关规定,ST锐电将于4月14日开始停牌,上交所在公司股票停牌起始日后的15个交易日内,作出是否终止公司股票上市的决定。
(文丨本报实习记者 董梓童)
股价惨淡
ST锐电于2011年1月13日在上交所上市。从上市第二年起,其每年扣非后的归母净利润一直呈亏损状态。从股价上看,ST锐电也曾多次跌破1元大关,但从今年3月13日起,其股票收盘价格一直徘徊在1元以下,最低时0.68元/股。尤其是清明节后,4月7—10日,ST锐电股价连续4日跌停。
一边是股价和财务表现不佳,一边是上交所发来的纪律处分决定书和问询函。
4月6日晚间,上交所发布纪律处分决定书,对ST锐电及时任董事长兼总裁马忠予以公开谴责。
回溯原因,2018年10月,ST锐电股价两度跌破面值,最长连续5个交易日股价低于1元/股。为稳定市场信心,ST锐电披露大额回购计划,拟以不低于5000万元,不超过2亿元回购公司股份,随后股价开始上涨。2019年5月,公司披露回购结果,累计回购金额只有118万元,仅完成回购计划金额下限的2.36%。
上交所认为,ST锐电在推出回购方案时资金已经非常紧张,公司实际上自始就未准备拿出2亿元资金用于回购,虽然其账上显示有5亿多元的货币资金,但大多处于受限状态。在制定披露回购计划时,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就已经明知公司不具备执行回购计划的资金实力,且公司无意准备用于实施此次回购的资金。
“ST锐电推出本次回购的真实原因是,部分股东考虑公司退市风险,要求公司做出回购计划,其信息披露内容未反映其回购真实目的。”上交所表示。
公开谴责是监管措施的一种,对上市公司的后续资本运作具有实际约束效力。根据相关规定,如上市公司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的公开谴责,以及现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最近36个月内受到过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或最近12个月内受到过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上市公司不得公开发行证券、不得非公开发行股票、不能实施重大资产重组。
“卖身求生”
此前,上交所还曾针对其股东委托表决权暨控制权变更事项等向ST锐电发布问询函。
3月31日晚间,ST锐电表示,公司三大股东大连重工、天华中泰、富海新能与中俄丝路、中俄发展签署了《表决权委托协议》,将其持有的13.68亿股表决权委托给中俄丝路和中俄发展,后者接受后,可实际支配公司表决权股份占总股本的22.69%。公司控制权将从无实际控制人变更为中俄丝路和中俄发展的实际控制人王峰。几方约定,如ST锐电未能成功保持上市地位,协议自动解除。
当日,上交所针对此事问询,要求表决权委托相关各方补充披露“本次表决权委托的主要目的,是否为了提升股价避免公司股票因股价持续低于面值而退市”“受托方受让表决权事项是否存在对价,是否符合商业逻辑”等。
2019年8月,ST锐电第一大股东大连重工曾与中顺宜鑫签署框架协议,拟出售10%—15.51%的股权,同时签署股份转让协议,先行以1.1元/股的价格先行转让5.01%股份,该事项大连市国资委批复同意。但目前尚未完成过户。
上交所在问询函中要求大连重工及中顺宜鑫补充披露“本次表决权委托事项对上述股份转让的影响”以及“本次表决权委托是否需要经国资委审批,与前期国资委关于同意转让给中顺宜鑫的批复是否一致”等。
上述问询要求ST锐电于4月2日前回复,但ST锐电未能如约。当日,上交所再次发函,明确要求说明“相关事项是否仅出于维护股价保壳的目的”等。同时要求公司尽快落实3月31日问询。
4月2日晚间、7日和9日,ST锐电三次申请延期回复3月31日问询。ST锐电表示,截至4月9日,回函主体部分已撰写完毕,但财务顾问不能出具核查意见,尚不能提交,预计回复时间不晚于4月17日。
此外,4月3日,北京证监局向ST锐电下发《责令暂停收购事先告知书》,称中俄丝路和中俄发展在收购ST锐电时未能在收购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提交书面报告,存在违规行为,拟责令其暂停收购,在改正前不得对实际支配的股份行使表决权。
涉嫌“保壳”
有分析认为,从上交所和北京证监局所发文件来看,直指ST锐电两个问题,一是收购事项涉嫌违法违规,二是涉嫌“保壳”。而不少投资者也公开表达了对ST锐电的愤怒。“这简直是一只垃圾股,这几年一直靠资本运作撑着。”一散户投资者说。
据2019年三季度报,2019年1—9月,ST锐电实现营收2.32亿元,较上年同期减少39.96%,净利润为-1924.01万元,较上年同期减少1078.7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为-2.08亿元。截至2019年9月,ST锐电总资产为57.23亿元,同比减少8.53%;净资产14.62亿元,同比下滑1.49%;货币资金为2.24亿元,同比下滑58.39%。
ST锐电称,货币资金减少主要系用于偿还老旧货款、商票到期兑付,以及玉龙公司项目启动生产等。而对于营收变动,ST锐电仅表示,2019年上半年玉龙公司完全恢复正常运转,同期相比,售电收入大幅增长;本期无风机销售及EPC项目总承包收入。
ST锐电经营活动还能正常进行吗?
今年以来,ST锐电仅发布过两次关于日常生产经营的公告。
2月22日,ST锐电表示,为开拓黑龙江大庆地区风资源,加强主机订单的销售力度,获得大庆市政府的支持,拟在当地成立全资子公司,注册资本1亿元,用于开发当地风电资源,风电场建设;拟由全资子公司锐源风能成立子公司,注册资本5000万元,用于承接黑龙江、吉林、辽宁以及蒙东地区风机后市场。
4月9日,ST锐电称下属全资公司志丹锐佳与江西水电签订陕西志丹南湾风电场一、二期的EPC总承包合同,将志丹锐佳持有的上述项目委托给江西水电,一、二期项目规模共计100兆瓦,合同总价为8.81亿元。
记者尝试多种途径联系ST锐电内部人员,希望了解公司目前实际经营等情况,但截至发稿,未获得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