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7日,长高集团(7.04 +0.43%,诊股)(证券代码:002452)发布公告称,2019年7月2日,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投资建设淳化中略风电场项目的议案》,全资子公司湖南长高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旗下全资项目公司淳化中略风力发电有限公司拟投资建设淳化中略80MW风力发电场项目,本项目计划投资58960万元。投资本项目的主要目的是为促进公司电力工程服务业务的发展及企业的长远发展,拟在未来期间内将本项目进行整体出售,在出售之前由公司自持,本项目的EPC总包方为长高新能源。该投资事项已经公司2019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日前,湖南长高新能源电力有限公司与国家电投集团贵州金元威宁能源股份有限公司、浙江中略新能源科技有限公司以及淳化中略风力发电有限公司共同签署《陕西淳化中略80MW风电项目并购(合作开发)协议》。合同约定,在由目标公司开发的陕西淳化中略80MW风电项目获得相关部门证照、支付凭证和其他文件等合作协议约定的先决条件后,上述各方另行签署《股权转让协议》,由甲方收购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70%股权,乙方收购目标公司30%股权。在项目全容量投产满一年后及满足约定条件后,乙方可将持有目标公司30%的股权转让,甲方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公告显示,合作协议的主要内容:
排他条款:本协议设定了在协议生效前和生效后,丁方需取得项目核准、环评等前期支持性文件、乙方需负责按照甲方相关要求完成可研报告修编、甲方完成项目内部立项等多款排他条款。
在满足本协议约定的《股权转让协议》签署先决条件后,甲方收购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70%股权,乙方收购丙方持有的目标公司30%股权,双方同意,目标公司注册资本金不少于1.36亿元。项目全容量投产满一年,在约定条件后,乙方可选择将其持有的目标公司30%的股权转让,也可继续长期持有。若乙方转让持有的目标公司股权,甲方拥有在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
本项目可研报告已经国家电投有资质的单位审定,概算总投资为69200万元,单位投资为8650元/千瓦。乙方负责开展项目前期工作,负责组织项目EPC建设等,费用按8450元/千瓦控制。
合作的目的和影响:本次签订合作协议主要目的是为了完成陕西淳化风电项目并网后的顺利出售,本协议的签订及履行不会对公司本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但协议中约定的《股权转让协议》如能最终顺利签订和履行,将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积极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