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6月24日,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宁波日星铸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日星铸业”)按照法定程序通过浙江省土地使用权网上交易系统参与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工业)的挂牌出让竞拍,最终以人民币3,964万元竞得象山经济开发区临港装备工业园DG01-04-07地块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本次交易无须提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大会审议。本次竞拍不构成关联交易和重大资产重组,也不存在重大法律障碍。
二、竞拍土地基本情况
1、出让人: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宗地编号:象山经济开发区临港装备工业园DG01-04-07地块
3、地块位置:浙江省宁波市象山县临港装备工业园港庄路与经三路交叉口西南角
4、土地用途:工业用地
5、土地面积:125,825平方米(约188.738亩)
6、出让年限:50年
7、出让价款:人民币3,964万元
三、本次竞得土地使用权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竞得该宗土地使用权主要用于实施“年产22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生产线建设项目”,详见公司于2020年6月23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同日于指定披露媒体披露的《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预案》。公司拟通过本次非公开发行募集资金投资该项目。
截至目前,公司已经具备铸造产能40万吨,随着年产18万吨(二期8万吨)海装关键铸件项目建设,公司将形成48万吨铸造产能。本项目实施是深化和落实“两海战略”的重要举措。公司已经完成年产10万吨大型铸件精加工产品的建设并达产,目前正在实施年产12万吨海装关键部件精加工产能的建设,建设完成后,公司将形成22万吨的精加工产能。本项目的建设是为了进一步提升精加工产能,形成铸造与加工的协同,应对风电产品大型化趋势及满足国际客户对公司“一站式”交付的需要;同时,公司通过加工环节的内移,提升内部精加工的比重,可以进一步获取精加工环节的利润,提升产品毛利率和产品市场竞争力。为公司抢占大型化产品和国际市场的市占率奠定良好的基础。
四、风险提示
1、日星铸业在成交确认书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应与象山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不按期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视为日星铸业放弃竞得资格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日星铸业在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的同时,将相应签订《企业投资工业项目“标准地”投资建设协议》。
3、公司本次非公开发行尚需通过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等监管机构核准后方可实施。
4、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的实施进度和实施效果存在一定的不确定性,在项目实施过程中,仍可能存在因项目进度、投资成本和市场需求发生变化等原因造成的实施风险。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后,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每年将增加较多的折旧及摊销费用。如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投资收益未达到预期效果,折旧及摊销费用增加将会对公司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针对上述风险,公司将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继续积极努力不断提升公司的经营业绩,为股东带来良好回报。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日月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