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丨佳电股份(000922.SZ)公布,哈尔滨电气集团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子公司佳木斯电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佳电公司”)与华锐风电科技(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锐风电”)自2007年开始合作,佳电公司为华锐风电供应大批量发电机,而华锐风电未按合同履约付款,形成债权。为解决佳电公司对华锐风电应收账款事宜,经双方协商沟通,于2019年1月10日签署《应收账款解决协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19年1月11日披露的《关于终止子公司与华锐风电签署的<应收账款转让协议>并重新签署<应收账款解决协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19-004),为履行该协议,华锐风电于2019年2月向佳电公司开具15,210.57万元商业承兑汇票,并将其全资子公司华锐风电(吉林)装备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吉林装备”)100%股权抵押给佳电公司以作为商业承兑汇票的保证,上述商业承兑汇票到期后,华锐风电未予兑付,根据《应收账款解决协议》的约定,华锐风电向佳电公司支付银行承兑汇票及现金共计2000万元。
为了降低应收账款无法收回的风险,佳电公司拟受让吉林装备100%股权(评估价格14,752.97万元)以抵偿华锐风电对其的欠款13,210.57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