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感谢康保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感谢康保检察院为我们风电公司解除后顾之忧。”这是9月21、22日康保县检察院主管检察长赵锦峰和第一部办案人员连续两日走访四家风电企业,并对企业和企业直接责任人非法占用农用地案公开宣告不起诉决定时,他们共同的心声。
四家风电企业是康保县政府的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每个项目都经省发改委核准立项,从2010年以来,这四家风电企业在未办理林地审批使用手续的情况下,在荒山荒坡等宜林地陆续开工建设,风机基座和检修道路占用林地面积达到非法占用农用地案数量较大的立案标准。
康保县检察院受理该案后,了解到这几家风电企业都已投产发电,年发电量共达20多亿千瓦时,是康保县颇具实力的企业,各个风电项目的相关手续仍在办理和完善当中,当年的施工场地,都已进行了生态修复,所占用土地多是荒山荒坡,修建风电,亦是对土地的高效利用。风电项目占用林地,虽未经批准,但情节轻微。去年,四家风电企业还给县政府支持了上千万元的扶贫资金,助力康保县的脱贫攻坚工作。
为应积极顺应和主动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充分展现检察机关服务“六稳”“六保”的积极成效,更好维护企业发展,实现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统一,康保县检察院决定对四家涉案风电企业和相关责任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当主管检察长宣告不起诉决定后,各风电企业负责人纷纷表示道:我们单位和个人触犯刑律,使我们顾虑重重,我们公司的领导和公司一线的骨干人员倍感压力,检察院的不诉决定,让压在我们心里的石头终于落了地,感谢检察院的阳光执法,感谢检察院的人文关怀,我们今后一定要守法经营、合法经营,更好地回报社会。
今后,康保县检察院要积极延伸办案职能,在服务保障企业发展中,进一步把准企业实际需求,把服务做细做实,将对企业的帮助体现到每一起案件办理上,贯穿在整个司法实践中,切实做到“到位不越位,帮忙不添乱”,优化营商环境,为企业发展营造健康有利的土壤,让企业切实感受得到“司法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