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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能源监管办部署风电建设施工安全风险防控工作发布

2020-11-16 浏览数:368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风电施工安全监管,督促电力企业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整治,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杜绝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行为。江苏能源监管办印发《关于加强风电施工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有关单位加强风电施工安全风险防控,坚决防范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近日,为进一步加强风电施工安全监管,督促电力企业深入开展安全隐患整治,落实各项安全防护措施,杜绝盲目抢工期、赶进度等行为。江苏能源监管办印发《关于加强风电施工安全风险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要求有关单位加强风电施工安全风险防控,坚决防范人身伤亡事故发生。
  
  通知强调要严格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和国家能源局工作部署。建设单位要正确处理经济效益与安全生产关系,始终把安全生产放在各项工作首位。施工单位要落实现场安全措施,对于重大施工作业,现场负责人要亲自过问、靠前指挥。监理单位要加强施工方案审核,完善吊装、交叉作业等高风险作业的旁站监督机制。
  
  通知指出要强化施工现场安全风险管控,加强杆塔组立、风机吊装等具有较大风险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坚决防范高坠、坍塌、触电等事故发生。加强外包队伍安全管理,严防施工队伍私自入场施工。加强应急管理,完善各类应急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储备,发现重大险情及时采取转移疏散、避险逃生等防范措施。
  
  通知要求全面开展现场安全检查。风电建设单位要根据国家能源局《关于开展2020年度电力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管和质量监督执法检查工作的通知》要求,立即开展自查自纠。省电力安委会成员单位要在各风电建设项目全面排查基础上,对存在突出问题、重大隐患的项目逐一实施复查。各设区市电力管理部门要强化对本区域内风电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严禁超能力、超强度施工作业。
  
  下一步,江苏能源监管办将对部分风电建设项目进行现场督查,对督查发现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将采取行政处罚、停工整顿等措施,坚决防范电力事故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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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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