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风电材料设备网讯:5月24日晚,滨州市人民政府与中海油新能源投资公司合作开发新能源框架协议签字仪式隆重举行,滨州市委副书记、市长张光峰,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韩奎祥等参加仪式。张光峰市长与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总经理助理兼中海油新能源董事长、总经理郑长波签署了合作开发新能源框架协议。
协议主要以开发滨州市域的海上风能资源为目标,由中海油新能源投资公司先行建设海上测风、测流装置等,优先建设和运营海上风电场;按海上50万千瓦风电场,陆上20万千瓦风电场的建设规模,中海油新能源投资公司将在滨州市形成约150亿元的投资规模。此外,中海油新能源投资公司还将负责引进在滨州实施风力发电机械生产或销售项目的企业投资,并结合滨州市发展规划,共同探讨合作发展包括生物柴油、太阳能、潮汐发电等可再生能源项目。滨州将全力支持并给予中海油新能源投资公司在滨州市海上风资源开发中的优先地位,包括给予不低于50万千瓦装机规模的海上风电场开发建设权等。
滨州作为黄河三角洲高效生态经济区开发建设的主战场,国家鼓励开发的风能、生物质能、太阳能、地热能、海洋能分布广泛、储量丰富,具有大力发展新能源的潜力和优势。中海油新能源投资公司作为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的全资子公司,实力雄厚,在新能源建设和经营方面成绩卓著、经验丰富。双方加强合作,有利于优势互补,互惠共赢。
此次签署战略协议,按照“优势互补、互利合作、开发资源、持续发展”的原则,将对推动双方深化战略合作、实现共赢发展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标志着双方在新能源开发方面的互利友好合作进入了新的阶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