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能源局日前下发了《关于促进我省海上风电有序开发及相关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其中明确了2022年海上风电中央补贴取消后,广东地方的海上风电补贴标准。
根据补贴标准,2022、2023年两年,广东最大补贴金额为55.5亿元,如再加上奖励风机制造商推动平价项目的金额,广东省最多将投入61.5亿元来扶持海上风电发展。
据该意见稿,广东省补的范围为广东省管海域2022年及2023年全容量并网海上风电项目。2022年全容量并网项目每千瓦补贴1500元,2023年全容量并网项目每千瓦补贴1000元,补贴后项目电价为广东标杆燃煤电价。补贴项目总装机容量不超过450万千瓦,其中2022年补贴项目容量不超过210万千瓦。补贴方式为“全容量并网、先到先得”,由电网公司核定全容量并网项目,并按相应年份补贴。广东还计划于2024年实现海上风电平价项目建成并网,2024年起并网的海上风电项目不再补贴。
此外,意见稿还明确将推动海上风电项目开发平价示范,拟在“十四五”期间安排600万千瓦海上风电厂址,由上海电气、明阳智能、金风科技主导,自主选择开发商及产业链相关企业,和广东下属相关市政府签署开发协议,明确项目开工、全容量并网时间和电价约定,如按期全容量并网,“每100万千瓦奖励1亿元”一次性奖励给风机制造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