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全国首个针对可再生能源发电侧储能补贴方案在青海落地后,山西或将成为第二个落实补贴方案的能源大省。
从知情人士处获悉,山西省相关机关单位已牵头制定出可再生能源发电侧储能补贴方案,对“新能源+储能”项目中自发自储设施所发售的省内电网电量,给予每千瓦时0.10元运营补贴,经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认定使用本省产储能电池60%以上的项目,再增加每于瓦时0.05-0.10元补贴。
除了明确补贴标准,该方案的亮点还体现在以下几方面:对新建储能项目的时长和配比提出要求。新建新能源项目,储能容量原则上不低于新能源项目装机量的10%,储能时长2小时以上。对储能配比高、时间长的一体化项目给予优先支持。
优化储能交易机制。新建投运的“新能源+储能”电化学储能设施所释放电量不再参与省内年度电力市场直接交易,按照燃煤基准价执行。明确储能电站独立市场地位,鼓励储能电站参与辅助服务市场、省内现货市场,利用市场化手段充分发挥储能调峰调频作用。
明确补贴范围和期限。补贴对象为2021-2023年投产的电化学储能项目,由电网企业每月按电量及时足额结算,补贴资金纳入电网企业第二监管周期输配电价降价预留资金统筹解决,或者由省级财政专项资金支持。补贴时限暂定为2021年1月1日至2023年12月31日。
根据上述内容不难发现,该方案与青海省已经落地执行的《关于印发支持储能产业发展若干措施(试行)的通知》中对可再生能源发电侧储能的补贴标准颇为相似。若能顺利执行,山西将成为第二个落实储能补贴方案的能源大省。
不过,据一位接近山西政府人士透露,该方案尚未通过审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