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能源局发布《关于开展可再生能源摸排工作的通知》。《通知》表示,国家能源局拟下达给江苏省能源局2030年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和非水电可再生能源电力消纳责任权重分别为40%和24.2%,江苏省完成指标考核的压力极大,需各市戮力同心、共同努力发展可再生能源。
《通知》要求,各市要高度重视此次摸排工作,深挖本地区风电、光伏发电等可再生能源发展潜力。具体摸排事项包括,梳理本地区资源情况、提出“十四五”时期可再生能源发展目标、摸排“十四五”期间能开工建设的基地项目、可开发利用的单体项目、多能互补及非电利用等项目、2021年拟开工建设的6兆瓦以上的风电、光伏发电项目和已核准尚未完成建设的存量项目等。